跳到主要內容

讓在地店家更快被找到價格全部公開・加 LINE 直接報價 加 LINE 洽詢

捷萊JAJLY
社群經營

自己找網紅、用媒合平台還是交給代理商?三種做法的時間、費用與風險比較

重點摘要
  • 自己找網紅省下中間費用,但找人、篩選、談條件、合約、接待、付款扣繳都要自己做;媒合平台幫你縮短找人的時間,費用多了平台的使用費或手續費;代理商可以代辦大部分流程,費用多了企劃與服務費。
  • 三種做法的差別在於誰跟網紅簽約、誰付款給網紅:依所得稅法第 89 條,付款給個人的事業是扣繳義務人,所以扣繳由實際付款的一方處理,透過平台時要先確認款項由誰給付。
  • 不論選哪一種,店家都是廣告主。公平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要求廣告主確保薦證內容真實、充分揭露利益關係;代理商依參與程度可能兼具廣告主性質,但這不會讓店家的責任消失。
  • 選做法之前先看三件事:你一年要做幾次合作、你每週能撥出多少時間、你需不需要有人幫你管素材授權與合約。

決定要找網紅合作之後,下一個問題是「要怎麼找」。自己在社群上翻、私訊邀約是一種;註冊媒合平台、刊登需求等網紅來應徵是一種;直接交給代理商,從企劃、找人到結案報告都代辦又是一種。三種做法沒有絕對的好壞,差別在於你要花多少時間、錢花在哪些項目上、出了問題由誰處理。這篇把三種做法放在同一張表比較,再整理每種做法的優缺點與適合的店家,最後附一份簽約或註冊前可以直接拿去問的 10 個問題。本文不點名任何平台或代理商,只談你該比較的事。

三種做法的基本樣貌

  • 自己找:店家自己在社群上找人選、私訊邀約、談條件、簽約、付款。中間沒有第三方。
  • 媒合平台:店家在平台上刊登需求或搜尋人選,平台提供名單、溝通工具,有些也提供合約範本、代收代付款項或成效報表。實際提供哪些功能,每個平台不同。
  • 代理商:店家把需求交給代理商,由代理商企劃、找人、談判、簽約、執行與回報。代理商可能自己有合作名單,也可能使用平台找人。

行銷工作整體要自己做、請小編還是外包,邏輯類似,可以先看行銷自己做、請小編還是外包的比較;這篇專門處理網紅合作這一塊。

三種做法比較表

以下比較的是一般情況,時間欄為示意,實際依合作人數與複雜度不同;費用欄只列「項目」,不代表任何市場行情:

比較項目自己找媒合平台代理商
店家要花的時間(示意)最多:找人與篩選、往來溝通、接待、付款都自己來中等:省下找人時間,篩選、溝通與確認仍要自己做最少:主要是提供需求、確認企劃與內容、看報告
店家要自己處理的事全部篩選與確認人選、溝通細節、到店接待,是否要自己付款與扣繳依平台機制而定需求說明、事實資料提供、內容確認、到店接待配合
費用結構(項目)網紅的稿費、招待、交通、授權等項目網紅費用+平台使用費、訂閱費、刊登費或交易手續費等(依平台而定)網紅費用+企劃費、服務費或管理費,可能另有製作費、廣告投放費
品質控管完全靠自己判斷人選與內容平台提供的數據與評價可參考,判斷仍在你由代理商把關,你要確認他們把關的標準
合約對象店家與網紅依平台條款,可能是店家與網紅直接成立合作,也可能透過平台店家與代理商;代理商再與網紅簽約
付款與扣繳付款給個人時由店家扣繳與申報依款項由誰給付網紅而定,註冊前要問代理商付款給網紅時由代理商處理;店家通常向代理商取得統一發票
素材授權直接跟網紅談依平台條款與你和網紅的約定可能牽涉網紅、攝影師與代理商三方,要確認你最後拿到的授權
揭露責任不論哪一種,店家都是廣告主,揭露與內容真實的責任都在(見下文)
適合誰一年合作次數少、願意自己花時間、想先了解流程合作頻率中等、想擴大人選範圍、願意自己處理細節合作次數多或一次要找多位、沒時間處理流程、需要企劃

做法一:自己找

自己找的好處是中間沒有任何人抽成,你跟網紅直接溝通,對方也能直接聽到你對店的想法。缺點是每一個環節都要自己做,第一次通常比想像中花時間。把工作拆開來看:

  1. 找人:從你自己的追蹤者、在地美食或生活帳號、曾經自發分享過你店的顧客開始找。
  2. 篩選:看互動、受眾地區與過往貼文,不能只看粉絲數;檢查方法見挑網紅的檢查表。
  3. 邀約與談條件:請對方逐項報價,確認交付內容、授權與是否含稅。
  4. 合約或確認信:把交付、揭露、授權、改期、付款寫下來;該寫哪些條款見網紅合作費用與合約的檢查表。
  5. 接待與拍攝:安排時段、準備招待內容、避免拍到其他客人。
  6. 發布前後確認:確認事實資料與揭露標示正確,核准付費合作標籤。
  7. 付款與扣繳:付款給個人時,店家是扣繳義務人,要扣繳、繳庫、申報並填發憑單。
  8. 追蹤成效:請對方提供洞察截圖,對照店內的來客與預約變化。

自己找最容易漏掉的兩件事:一是素材授權(以為付了錢就能隨意轉貼),二是付款扣繳(以為金額小就不用申報)。這兩件事在其他兩種做法裡通常有人提醒,自己找時要特別留意。扣繳的判斷流程見付稿費給網紅要扣繳嗎。

做法二:媒合平台

媒合平台解決的主要是「找人」這一段:你可以一次看到很多人選,用地區、類型、粉絲規模篩選,有些平台還會顯示過往合作的評價或數據。對於合作頻率高、想接觸更多人選的店家,可以省下不少私訊往來的時間。

費用項目要拆開看

平台的收費方式差異很大,常見的項目包括:註冊或月費、年費等訂閱方案、每次刊登需求的費用、成交時按金額收取的手續費或抽成、加值服務(例如代寫企劃、代為篩選、數據報告)。比較時把「平台費用」和「付給網紅的費用」分開算,並問清楚手續費是向你收、向網紅收,還是兩邊都收;向網紅收的部分,可能反映在對方的報價上。

註冊前要讀的條款

  • 合約當事人:你是跟網紅直接成立合作,還是跟平台簽約、由平台再跟網紅簽約?
  • 款項流向:平台是否代收代付?誰開立統一發票給你?誰向網紅付款,誰就要處理扣繳。
  • 取消與退款:網紅臨時取消、內容未如期發布時,平台費用與網紅費用怎麼處理?
  • 名單數據來源:平台顯示的粉絲數、互動率、受眾地區是網紅自行填寫、平台計算,還是經授權取得?更新頻率多久?
  • 素材與資料:透過平台合作產生的素材授權怎麼約定?你上傳的店家資料平台怎麼使用?
  • 私下聯繫限制:平台條款可能約定雙方不得繞過平台直接合作,或訂有違約處理方式;先讀清楚再決定。

做法三:代理商

代理商的價值在於「代辦」:從釐清目標、提出企劃、找人選、談判、簽約、到店執行協調、發布確認,到結案報告,都可以交給對方。對於一次要找多位網紅、或老闆完全沒有時間處理細節的店家,代理商能省下最多時間。

費用項目要拆開看

代理商的報價常見的組成有:企劃費、服務費或專案管理費(可能是固定金額,也可能按網紅費用的比例)、付給網紅的費用(代理商代付或包含在總價中)、拍攝製作費、廣告投放費。請對方把這些項目分開列,至少要知道總價裡有多少是付給網紅的、多少是代理商的服務費。服務費按比例計算時,網紅費用越高,服務費也越高;固定金額則跟網紅費用無關。這和廣告代操的收費模式邏輯類似,可以參考廣告代操費用的四種收費模式。

代理商合作要特別確認的事

  • 素材授權的終點:網紅授權給代理商,代理商再授權給你?著作權法第 37 條規定,非專屬被授權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再授權第三人;你拿到的授權範圍與期間要寫在你和代理商的合約裡,並確認代理商與網紅的約定涵蓋這個範圍。
  • 人選否決權:代理商提出的名單,你能不能逐一確認、否決?
  • 內容確認權:發布前你能不能看到內容、確認事實資料與揭露標示?
  • 報告內容:結案報告提供哪些數據、是網紅帳號的原始截圖還是整理後的數字?
  • 帳號權限:你的 Instagram 專業帳號要核准付費合作標籤;核准權在你手上,不要把帳號密碼交出去。換代理商時權限要怎麼收回,可以參考換代操前要拿回的 7 樣東西。

不論哪一種:揭露責任都在店家

很多店家以為「交給專業的處理,出事就是他們的事」。公平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的方向不是這樣:

角色規範說明的方向
店家(廣告主)要確保薦證內容忠實反映薦證者的真實意見與體驗;與薦證者有一般大眾無法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時應充分揭露;違反時可能依公平交易法被限期停止、改正並處罰鍰
網紅(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內容有引人錯誤之虞仍為薦證,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非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者,以所受報酬十倍為限
代理商(廣告代理業)依參與製作或設計的具體情形,可能被認定兼具廣告主性質;明知或可得而知內容有引人錯誤之虞仍製作或設計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第 42 條的罰鍰對象是違反規定的事業,處罰金額與條文細節已整理在業配、開箱、體驗文怎麼標示。重點是:代理商或平台可能也要負責,但店家作為廣告主的責任不會因此消失。所以不論哪種做法,揭露方式都要寫進合約,發布後也要自己確認一次。

付款與扣繳:誰付錢給網紅,誰處理

所得稅法第 89 條規定,事業等給付所得的單位是扣繳義務人。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執行業務者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時按給付報酬扣繳 10%,非境內居住者 20%(2026 年 10 月查詢官方頁面)。套到三種做法:

做法誰付款給網紅店家通常要做的事
自己找店家對方是個人時,店家扣繳、繳庫、申報並填發憑單,並處理補充保費;對方是公司行號時取得統一發票
媒合平台依平台機制:平台代付,或店家直接付款平台代付並開立統一發票給你時,取得發票;由你直接付款給個人時,扣繳可能落在你身上
代理商代理商向代理商取得統一發票;代理商付款給網紅時的扣繳由代理商處理

實際由誰扣繳、所得屬於哪一類,以國稅局認定為準;有疑問請依個案洽詢會計師或國稅局。

適合誰:用三個問題判斷

  1. 你一年要做幾次網紅合作?一兩次的話,自己找最划算,也最能學到東西;如果是固定每月都有,平台或代理商省下的時間就值得計算。
  2. 你每週能撥出多少時間?自己找需要的不只是「找人」,還有往來溝通、接待與付款;如果你連每週固定回評論的時間都很難挪出來,就不適合全部自己做。
  3. 你需不需要有人幫你管合約與授權?如果你打算把網紅素材拿去下廣告、放官網、做店內海報,授權範圍就很重要;自己找時要自己把關,代理商則要確認授權最後真的到你手上。

也可以混合使用:第一次自己找,熟悉流程後把找人交給平台、自己處理合約;或固定合作的一兩位在地創作者自己聯繫,大型檔期再交給代理商企劃。

簽約或註冊前要問的 10 個問題

不論是平台還是代理商,下面這 10 個問題都可以直接拿去問;自己找的話,把問題裡的「你們」換成你自己,確認自己都想清楚了:

  1. 費用由哪些項目組成?平台或服務費用跟付給網紅的費用能不能分開列?
  2. 服務費或手續費是固定金額還是按比例?向我收、向網紅收,還是兩邊都收?
  3. 我是跟誰簽約?網紅的合約當事人是誰?
  4. 款項由誰付給網紅?誰開立統一發票給我?扣繳由誰處理?
  5. 人選能不能由我逐一確認或否決?人選的數據從哪裡來、多久更新?
  6. 發布前我能不能看到內容、確認事實資料與揭露標示?
  7. 揭露方式怎麼做?付費合作標籤與部落格的連結屬性由誰把關?
  8. 素材的授權最後給我哪些用途、哪些管道、多長期間?能不能拿來投放廣告?
  9. 網紅臨時取消、改期或沒有如期發布時,費用怎麼處理?
  10. 結案時我會拿到哪些數據?是原始截圖還是整理後的數字?

聽到這些說法要小心:「不用標合作,看起來比較自然」「保證多少人到店」「數據不能給你看」。第一個和公平會規範的方向相反;第二個是沒有人能保證的事;第三個代表你無法判斷這筆錢花得值不值得。

需要協助的時候

如果你想自己試一次,可以從一位在地創作者開始,把費用與合約檢查表和挑網紅的檢查表都用上。如果你希望有人協助挑選合作人選、規劃口碑內容,捷萊的社群經營與口碑方案有網紅、部落客推薦的媒合與企劃,談的時候也可以直接拿上面的 10 個問題來問我們。

常見問題

第一次找網紅,建議用哪一種?

如果你只打算試一次、預算有限、而且願意自己花時間,先自己找一到兩位在地的創作者,把流程走過一遍,最能理解每個環節在做什麼。之後要擴大規模、或自己沒時間處理合約與付款,再評估媒合平台或代理商。

透過代理商合作,揭露沒做好是代理商的責任嗎?

不只是代理商的責任。公平會規範說明第六點寫明,廣告主違反規定可能被限期停止、改正並處罰鍰;廣告代理業依參與製作或設計的具體情形,可能被認定兼具廣告主性質。也就是說,代理商可能也要負責,但店家作為廣告主仍要確保揭露與內容真實。

用媒合平台,扣繳是平台處理還是我處理?

要看款項由誰付給網紅。依所得稅法第 89 條,給付所得的事業是扣繳義務人;如果平台以自己名義向網紅付款並向你開立統一發票,通常由平台處理;如果平台只是讓你和網紅聯繫、由你直接付款給個人,扣繳就可能落在你身上。註冊前直接問平台,並以國稅局認定為準。

代理商拍的素材,合作結束後我還能用嗎?

要看合約。著作權法第 37 條規定,授權利用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依約定,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授權;非專屬被授權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再授權第三人。素材可能牽涉網紅、攝影師與代理商三方的權利,簽約前要問清楚你最後拿到的是什麼授權、可以用多久。

想知道你的店 差在哪裡?

把店名或 Google 地圖連結傳給我們,先看現況再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