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規定,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也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違反第 1 項處新臺幣 4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 2 項處 6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第 45 條)。
- 〈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依整體表現綜合判斷:第 4 條列出與事實不符、無證據、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功能、引用公文書字號四種情形;第 5 條把涉及疾病、減輕致病體內成分、中藥材效能認定為醫療效能。
- 準則附件一列出「幫助消化」「使排便順暢」「清涼解渴」「滋補強身」等通常可使用的詞句,附件二列出營養素的生理功能詞句;同一個意思,「幫助入睡」可以用,「治失眠」則屬於醫療效能的例句。
「喝了顧胃」「吃了不會胖」「冬天補腎暖身」「天然排毒」——這些句子在菜單、禮盒卡片和社群貼文裡很常見,但放在食品上,可能已經踩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這篇以 2026 年 10 月查詢的全國法規資料庫條文為準,整理餐廳、烘焙坊、伴手禮店最常用到的幾種說法:哪些屬於法規列出的「不要寫」類型、哪些是官方附件列出的「通常可以用」詞句,最後附一張菜單、商家檔案貼文、外送介紹、禮盒文案共用的發文前檢查表。
本文整理公開法規文字,協助店家理解方向,不構成法律意見;是否違規由主管機關依個案認定。示意文案與店名都是虛構的。
先看法條:第 28 條管什麼、第 45 條罰多少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第 2 項規定,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第 4 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認定基準,也就是下一節的認定準則。條文沒有限定刊登的媒介,所以不只包裝,菜單、店頭海報、網站、社群貼文都要一起注意。
| 違反的規定 | 內容 | 罰則(第 45 條) |
|---|---|---|
| 第 28 條第 1 項 | 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 | 新臺幣 4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罰鍰 |
| 第 28 條第 2 項 | 醫療效能 | 新臺幣 6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
| 再次違反 | 同上 | 並得命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 |
| 廣告違規 | 同上 | 按次處罰至停止刊播為止;情節重大者,另應命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並刊播更正廣告 |
兩個級距差很多:說得誇張是一回事,說成有醫療效果,最低罰鍰就從 4 萬元跳到 60 萬元。這也是為什麼「顧胃」「治失眠」這種看起來只是順口的字,值得在上架前花幾分鐘改掉。
認定準則怎麼判斷:整體看,分兩大類
衛生福利部依第 28 條第 4 項訂定〈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2026 年 10 月查詢,最新修正日期為民國 113 年 5 月 8 日)。第 3 條規定,認定時要就傳達給消費者的品名、文字敘述、圖案、符號、影像、聲音等訊息,依整體表現綜合判斷。所以單看每一句都沒問題,搭配的照片、標題或 hashtag 加在一起仍可能被認為誇張或涉及醫療效能。
| 類別 | 條文列出的情形 | 餐飲文案常見的樣子(示意) |
|---|---|---|
| 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第 4 條) | 一、與事實不符 | 寫「台灣小農直送」,實際有部分進口原料 |
| 二、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證 | 寫「零添加」「全台最多人回購」,拿不出依據 | |
| 三、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之功能 | 寫「吃了不會胖」「喝了變白」「增強抵抗力」 | |
| 四、引用機關公文書字號或類似意義詞句(依法應標示的核准字號除外) | 寫「通過衛生署審查」「衛署食字第○○號」當賣點 | |
| 醫療效能(第 5 條) | 一、涉及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 | 寫「改善便秘」「降血壓」「治失眠」 |
| 二、涉及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 | 寫「降肝脂」「解肝毒」 | |
| 三、涉及中藥材效能 | 寫「補腎」「健脾」「潤肺」「活血化瘀」 |
第 4 條第 3 項同時規定,食品可以使用附件一所列通常可使用之詞句,或附件二所列營養素或特定成分之生理功能詞句,這些詞句不認定為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換句話說,與其自己想一個「聽起來比較安全」的說法,不如直接從附件一挑。
同一個意思,可以寫和不要寫的對照
下表左欄是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刊載的準則 Q&A(108 年 8 月 9 日)列出的例句,右欄是準則附件一列出的通常得使用詞句。兩邊都是官方文字,沒有自創詞;附件一的完整清單共 27 項,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附件原文為準。
| 你想表達的意思 | 不要寫(Q&A 例句) | Q&A 歸類 | 可以改用(附件一詞句) |
|---|---|---|---|
| 睡得好 | 治失眠 | 醫療效能:疾病或症狀 | 幫助入睡 |
| 腸胃順 | 防止便秘、消滯 | 醫療效能:疾病或症狀 | 幫助消化、使排便順暢、幫助維持消化道機能 |
| 顧胃 | 養胃、健脾、和胃 | 醫療效能:中藥材效能 | 幫助維持消化道機能、促進食慾、開胃 |
| 喉嚨舒服 | 改善喉嚨發炎、祛痰止喘、清肺、潤肺 | 醫療效能 | 潤喉、生津止渴、清涼解渴 |
| 消暑降火 | 降肝火、清心火 | 醫療效能 | 退火、降火氣、清涼解渴 |
| 補身體 | 補腎、固腎、活血、化瘀 | 醫療效能:中藥材效能 | 滋補強身、增強體力、營養補給 |
| 坐月子、病後調養 | 防止貧血、調整內分泌 | 醫療效能:疾病或症狀 | 產前產後或病後之補養 |
| 有精神 | 增智、補腦、增強記憶力 | 涉及改變生理功能 | 精神旺盛 |
| 漂亮 | 美白、改善皺紋、延遲衰老、防止老化 | 涉及改變外觀功能 | 養顏美容、青春美麗 |
| 體質變好 | 改善體質、增強抵抗力、排毒素 | 涉及改變生理功能 | 調整體質、調節生理機能、健康維持 |
| 身材 | 減肥、塑身、纖體(瘦身) | 涉及改變外觀功能 | (附件一沒有對應詞句,不寫) |
| 口氣 | 防止口臭 | 涉及改變生理功能 | 使口氣芬芳 |
| 喝酒後 | 解酒、解毒 | 涉及改變生理功能、醫療效能 | (附件一沒有對應詞句,不寫) |
差一兩個字就換類別。「降火氣」可以,「降肝火」不行;「調整體質」可以,「改善體質」不行;「幫助入睡」可以,「治失眠」不行。改寫時照附件原文的字,不要自己再加「快速」「徹底」「根治」這類修飾。
依店型看常見的寫法(示意)
下面的「改寫前」是示意,用來說明哪一類句子要調整;「改寫後」盡量用附件一的詞句,或改寫成可以查證的事實:材料、做法、份量、溫度、口感。
| 店型 | 改寫前(示意) | 改寫後(示意) |
|---|---|---|
| 湯品、藥膳、補湯 | 當歸羊肉湯,冬天補腎暖身、活血 | 當歸羊肉湯,慢燉 4 小時,冬天喝一碗滋補強身 |
| 涼茶、手搖飲 | 青草茶清肺降肝火,熬夜必喝 | 青草茶每日現煮,清涼解渴、退火 |
| 早午餐、輕食 | 吃了不會胖的減脂餐盒 | 雞胸肉、地瓜、5 種蔬菜的餐盒,附份量說明 |
| 烘焙坊 | 無麩質麵包,過敏體質也能安心吃 | 使用米穀粉製作;店內也處理小麥製品,過敏者請先詢問 |
| 伴手禮、禮盒 | 送長輩最好的顧胃禮盒,通過衛生署審查 | 手工牛軋糖禮盒 12 入,開胃解饞的年節伴手禮 |
| 月子餐、外送餐 | 產後補血、調整內分泌 | 產前產後或病後之補養,每日菜單依週次更換 |
| 果汁、蔬果 | 天然排毒、美白養顏 | 當季水果現打,養顏美容、清涼解渴 |
烘焙坊那一列特別說明:「過敏體質也能安心吃」同時碰到兩件事,一是「改善過敏體質」在 Q&A 屬於醫療效能的例句,二是「安心吃」若店內也處理含麩質原料,就可能與事實不符。改寫的重點不是換個好聽的詞,而是如實說明材料與製作環境。
營養素功能怎麼寫:附件二的三個附註
健身餐盒、高蛋白點心、高纖麵包常想寫營養功能。認定準則附件二依營養素列出可以敘述的生理功能,例如蛋白質「為肌肉合成的來源之一」「可用於肌肉生長」,膳食纖維「可促進腸道蠕動」「增加飽足感」,鈣「有助於維持骨骼與牙齒的正常發育及健康」。但附件二有三個附註,用之前要先確認:
- 註一:含量要合規。營養素含量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及「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的規定,才得標示、宣傳或廣告生理功能詞句。
- 註二:鉻有最低攝取量。每日最低攝取量需達 6μg 才能寫。
- 註三:要說明是營養素的功能。寫的時候要敘明這是該營養素或特定成分的生理功能,不是整份餐點的功效。
現做餐點的含量常常沒有檢驗數據,也不一定適用包裝食品的規定。比較穩的做法是只寫你能確認的事實,例如「每份雞胸肉約 150 克(生重)」,而不是直接寫「吃了長肌肉」。數字要是實際秤重或依可靠資料計算的結果;沒有依據就不寫數字。
「健康」字樣與健康食品
認定準則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食品以「健康」字樣為品名之一部分者,認定該品名為易生誤解,但取得許可的健康食品不在此限。餐點或商品名稱叫「健康便當」「健康穀物棒」,就要想想是否改名,例如「蔬菜便當」「燕麥穀物棒」。要宣稱保健功效,須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另行取得許可(第 6 條規定,食品非依該法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
產地、手工、現做、第一:寫了就要能證明
不只是療效,事實層面的誇大也在第 4 條的範圍裡:與事實不符(第 1 款)、無證據或證據不足(第 2 款)。另外,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事業不得對商品的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原產地等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餐飲文案最常見的是下面幾種,寫之前先準備好依據:
| 常見說法 | 要能拿出的依據(示意) |
|---|---|
| 台灣在地食材、指定產地 | 進貨單、供應商資料;部分原料進口就寫清楚哪些是在地 |
| 手工、現做、每日現烤 | 實際製程;有外購半成品就不要寫「全手工」 |
| 零添加、無防腐劑 | 完整配方與原料成分;外購醬料、餡料也要一起確認 |
| 全台第一、最多人買、銷售冠軍 | 有出處的排名或統計;沒有就改寫成具體事實,例如「開店第 3 年」 |
| 得獎、評鑑 | 獎項名稱、年份、主辦單位,照實寫 |
禮盒的「每盒 12 入」「附提袋」也是對消費者的承諾,交付時要做到;預購公告還要寫哪些事,見中秋、年節禮盒預購的截止日與取貨安排。
五個地方逐一檢查
同一句「顧胃」可能同時出現在菜單、商家檔案、外送平台與禮盒卡片上。改文案時,五個地方要一起改,不然改了菜單、外送介紹還留著舊字,等於沒改。
| 位置 | 容易被忽略的地方 |
|---|---|
| 店內菜單、黑板、桌卡 | 餐點名稱、副標、推薦語;季節限定的手寫黑板 |
| Google 商家檔案 | 商家說明、貼文、產品與菜單項目的說明、相片上的文字;菜單怎麼整理見餐廳菜單放上 Google 的設定方式,貼文寫法見商家檔案貼文與產品功能的用法 |
| 外送平台 | 店家介紹、品項說明、套餐名稱;以外送為主的店家經營重點見外送為主的店怎麼經營 Google 地圖 |
| 禮盒與包裝 | 外盒、提袋、小卡、DM、線上訂購頁 |
| 社群與合作貼文 | 貼文、限動字幕、影片口播、hashtag;請網紅或部落客寫的文章也要看,揭露方式見業配與體驗文的標示方式 |
如果你同時經營美容、按摩這類服務,療效用語的規定不同,請看美業網紅體驗文的療效用語整理,這篇不重複。
發文前自我檢查表
| 檢查項目 | 符合的狀態 | 確認 |
|---|---|---|
| 疾病與症狀 | 沒有疾病名稱、症狀,也沒有預防、改善、治療、根治等字眼 | □ |
| 中藥材效能 | 沒有補腎、健脾、養胃、潤肺、活血化瘀這類說法 | □ |
| 身體或外觀改變 | 沒有減肥、瘦身、美白、增高、增強抵抗力、排毒、解酒 | □ |
| 功能詞句 | 想寫功能時,用的是附件一原文詞句;營養素功能照附件二並確認三個附註 | □ |
| 品名 | 商品或餐點名稱沒有「健康」字樣(取得許可的健康食品除外) | □ |
| 公文書字號 | 沒有把「衛署食字號」「通過審查」當賣點 | □ |
| 事實與依據 | 產地、手工、零添加、排名、得獎都有可以拿出來的依據 | □ |
| 整體表現 | 標題、照片、影片字幕、hashtag 合起來看,不會讓人以為有療效 | □ |
| 五個位置同步 | 菜單、商家檔案、外送平台、禮盒、社群都改成同一版 | □ |
| 合作內容 | 給網紅或寫手的說明裡附上這張表,發文前先看稿 | □ |
拿不準的時候:三步處理
- 先查附件一有沒有。你想表達的意思在附件一有對應詞句,就照原文用;沒有對應詞句(例如瘦身、解酒),通常代表這個方向不該寫。
- 改寫成可查證的事實。材料、產地、做法、份量、溫度、口感、適合的場合(例如「冬天的熱湯」「送禮用」),這些都不必碰功效。
- 還是不確定就問。向所在地衛生局詢問,或請專業律師看過;已經上線的文案,先把有疑慮的句子下架或改寫,再慢慢確認。
餐廳開店要先辦哪些登記,見11 個產業開店前的登記許可對照表;餐廳在 Google 地圖上的整體經營重點,見餐飲業 Google 地圖與在地行銷方案。
需要協助的時候
食品文案難的不是寫得好聽,而是每一句都要對得上法規原文,而且菜單、商家檔案、外送平台和禮盒要同步。如果你想把店家介紹、產品故事寫成能長期被搜尋到的文章,可以參考捷萊的SEO 文章撰寫方案,其他店家內容的寫法整理在內容行銷主題;想讓新品或開幕消息被媒體看見,見店家新聞稿怎麼寫。
常見問題
餐廳的菜單和 Google 貼文也算食品廣告嗎?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管的是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沒有限定刊登在哪裡;認定準則第 3 條也是就傳達給消費者的品名、文字、圖案、影像、聲音等訊息依整體表現判斷。菜單、商家檔案貼文、外送平台介紹、禮盒卡片與社群貼文都是對消費者傳達的訊息,建議用同一套標準檢查。個案由主管機關認定。
湯品可以寫「退火」「降火氣」嗎?
可以。認定準則附件一把「退火」「降火氣」列為通常得使用的詞句。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刊載的準則 Q&A 把「降肝火」列為涉及醫療效能的例句,「清肺」「潤肺」「養胃」「健脾」等則屬於涉及中藥材效能的例句。差一兩個字就落在不同類別,寫之前對照原文。
甜點標「無糖」「低卡」「吃了不會胖」可以嗎?
「吃了不會胖」「減肥」「塑身」「纖體(瘦身)」屬於準則 Q&A 列出涉及改變生理或外觀功能的例句,不要寫。「無糖」「低卡」這類營養宣稱必須與事實相符、有證據,包裝食品另有營養宣稱的規定;拿不出檢驗或計算依據就不寫,改寫實際使用的材料,例如「使用代糖」「不加煉乳」。
商品名稱叫「健康便當」「健康餅乾」會有問題嗎?
認定準則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食品以「健康」字樣為品名之一部分者,認定該品名為易生誤解,但取得許可的健康食品不在此限。要宣稱保健功效,須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另行取得許可。餐點名稱是否屬於這裡的品名由主管機關個案認定,保守做法是改名,例如「蔬菜便當」「全麥餅乾」。
這篇可以當成法律意見嗎?
不行。本文整理的是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衛生主管機關的公開文字,協助店家理解方向,不構成法律意見。是否違規由主管機關依個案認定,拿不準的文案請洽詢所在地衛生局或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