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錄
- 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寫明,相片應未經明顯修改、不過度使用濾鏡或 AI 技術,圖片要反映實景;地圖媒體發布訣竅也要求使用自己拍攝的內容,不要用圖庫、美術拼貼或其他方製作的圖像。
- 菜單與餐點照片屬於食品的宣傳廣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禁止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準則規定要連同圖案、影像依整體表現判斷;店面與一般商品照片則適用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公平會處理原則把圖形、影像都列為表示或表徵。
- AI 可以用在不改變實物的地方,例如官網商品照去背、裁切、活動海報插圖與概念示意圖;餐點成品、店面外觀與室內、商品本體的照片要用實拍,示意圖要在圖旁標示,但標示補救不了差距過大的照片。
新品還沒做出來,海報就要先發;店面還在裝潢,商家檔案上一張照片都沒有;手機拍的便當看起來沒有食慾——這時候很多老闆和小編會想:用 AI 生成一張漂亮的照片先頂著,可以嗎?答案要看照片放在哪裡、呈現的是什麼。Google 商家檔案對相片有「反映實景」的要求;菜單與商品照片如果跟實物差太多,還會碰到食品廣告與不實廣告的規定。這篇依 2026 年 10 月查詢的官方頁面與法規,整理一張判斷表,說明哪些地方可以用 AI、哪些地方要用實拍,以及示意圖怎麼標示。
本文整理公開的平台規範與法規文字,協助店家判斷方向,不構成法律意見;是否違規由平台與主管機關依個案認定。文中的範本與情境都是示意。
先看結論:照片放在哪裡,規則就不同
同一張 AI 生成的圖,放在活動海報當插圖,跟放在商家檔案當「店內實景」,意義完全不同。先用下表判斷,細節在後面各節說明。
| 用途 | AI 生成的畫面 | AI 修圖(去背、裁切、調亮) | 主要依據 |
|---|---|---|---|
| Google 商家檔案相片(外觀、室內、餐點、商品、團隊) | 不要用 | 只做轉正、改善光線這類輕微調整 | Google 相片訣竅、地圖媒體發布訣竅 |
| Google 菜單相片與人氣餐點 | 不要用 | 只做輕微調整 | 同上,加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 |
| 官網、外送平台的餐點與商品照 | 不要用來代表實際出餐或出貨的樣子 | 可以,前提是不改變實物外觀、份量、配件 | 食安法第 28 條、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
| 店面、房間、座位區的介紹照 | 不要用 | 可以修正歪斜與亮度,不加減擺設 |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Google 相片訣竅 |
| 活動海報、節慶視覺、文章插圖 | 可以,畫面不代表實際商品時標示「示意」 | 可以 |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整體印象不能引人錯誤) |
| 尚未完成的新品、裝潢概念圖 | 可以當概念圖,要清楚標示並寫出完成時間 | 可以 | 同上;完成後換成實拍 |
Google 商家檔案怎麼說:相片要反映實景
Google 有三份文件跟商家檔案相片直接相關,查到的原文重點如下(2026 年 10 月查詢官方頁面):
| 官方文件 | 跟 AI 照片有關的內容 |
|---|---|
| 〈商家檔案中商家專屬相片的訣竅〉 | 品質一項寫明,相片應清楚對焦、光線明亮、未經明顯修改且不過度使用濾鏡或 AI 技術,換句話說,圖片應該要反映實景。室內相片也要求忠實呈現客戶上門時看到的環境。 |
| 〈商家檔案相片、影片和貼文內容政策〉 | 禁止內容和受限內容政策適用於商家提交的相片與影片,相片也必須符合「其他條件」(連到地圖的媒體發布訣竅);商家也有責任確保發布的圖像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 |
| 〈在 Google 地圖上發布媒體內容的訣竅〉 | 要使用自己拍攝的媒體內容,請勿使用螢幕截圖、圖庫相片、美術拼貼、過度編輯或以其他方式處理過的相片,或由其他方製作的圖像;可以稍微調整樣式,例如修正方向或改善光線;可以用濾鏡,前提是仍能如實呈現地點。品質不佳的媒體內容可能遭到移除,而且這項處置無法申訴。 |
另外,地圖的〈禁止和受限內容〉政策在「不實陳述或行為」一節,把「對商品或服務的內容/品質做出不實或誤導性的描述」列為違規。把 AI 生成的餐點或店面當成實景放上檔案,等於讓顧客以為「去了就會看到這樣」,正好落在這個範圍。
所以商家檔案的原則很單純:畫面裡的東西要真的存在於你的店裡。修圖只做轉正、裁切、調亮這類讓實景看得更清楚的調整;換天空、加客人、把空盤變滿盤、把窄店拉寬,都不要做。相片規格、各產業必拍清單與相片被拒的原因,見商家檔案相片怎麼拍。
菜單與餐點照:食品廣告看「整體表現」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依該條授權訂定的認定準則第 3 條寫明,認定時要就傳達給消費者的品名、文字敘述、圖案、符號、影像、聲音等訊息,依整體表現綜合判斷;第 4 條把「與事實不符」列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第一種情形。也就是說,菜單文字寫得再保守,搭配的照片如果讓人對份量、配料、食材產生錯誤印象,仍要一起看。
公平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則〉附表一也列出,食品的標示及廣告移請衛生福利部處理。所以餐點照片的落差,主要是食品廣告的問題;療效、誇大用語的對照,見餐飲文案哪些字不能寫,這篇不重複。
餐飲店最容易出現落差的地方整理如下,左欄是 AI 生成或修過頭時常見的畫面(示意):
| 落差類型 | 照片上的樣子(示意) | 實際出餐(示意) | 處理方式 |
|---|---|---|---|
| 份量 | 牛肉片鋪滿整碗 | 牛肉 4 片 | 用實際出餐的份量拍,或在品項說明寫克數、片數 |
| 配料與配菜 | 便當有 5 樣配菜與滷蛋 | 3 樣配菜,滷蛋要加價 | 照片只放基本款;加價品另外拍並寫明 |
| 食材 | 整隻明蝦、厚切和牛紋理 | 蝦仁、一般牛肉片 | 照片與品名用同一種食材 |
| 顏色與質地 | 飲料分層鮮明、奶蓋高聳 | 搖勻後單一顏色 | 拍出杯時的樣子;分層只在現點現做時才拍 |
| 器皿與擺盤 | 精緻瓷盤、花草裝飾 | 外帶紙盒 | 外送與外帶頁放外帶包裝的照片 |
菜單在 Google 上有菜單編輯器、菜單相片、菜單連結幾種來源,改照片時要一起換;設定方式見餐廳菜單放上 Google。
店面與一般商品照: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不是食品的商品、店面空間、服務內容,主要看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的方法,對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這些事項包括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原產地等,服務也準用。公平會的處理原則再補充了幾個判斷重點(114 年 7 月 1 日修正發布版本):
- 照片也算表示或表徵。第四點寫明,表示或表徵是指以文字、語言、聲響、圖形、記號、數字、影像、顏色、形狀等方式傳達具商業價值訊息的行為。
- 看整體印象。第七點寫明,表示或表徵隔離觀察雖為真實,但合併觀察的整體印象有引起錯誤認知之虞,就屬引人錯誤;也會考量與實際狀況的差異程度。
- 限制條件要揭示。第七點也寫明,負擔或限制條件未充分揭示,有引起錯誤認知之虞。
- 附表二的例示。包括說明服務項目或等級與實際差距過大、說明商品具有一定品質但差距過大、把不同品質的商品合併敘述讓人誤認都相同。
公平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另外要求:事業刊播網路廣告應善盡真實表示義務,確保內容與實際提供情形相符(第五點);廣告內容錯誤、變更或已停止銷售時應即時更正(第六點)。網路廣告的範圍包括自己的網站、購物網站、網路商店與社群網站。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也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對消費者所負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
零售店常見的情境(示意):
| 情境(示意) | 風險 | 比較穩的做法 |
|---|---|---|
| AI 把 8 坪的店拉成寬敞明亮的大空間 | 空間與實際差距大,顧客到店落差 | 用廣角實拍,標出座位數 |
| 同一款包包用 AI 生成 6 種顏色,實際只進 3 色 | 商品內容與實際不符 | 只放有現貨的顏色;預購色寫明到貨時間 |
| 禮盒照片加上實際沒有附的提袋與卡片 | 內容與實際不符,未揭示加購條件 | 照片放實際內容物;加購品另外標示 |
| 手作商品照修得完全沒有手工痕跡與色差 | 品質呈現與實物差距 | 保留實物質感,在說明寫「手工製作,每件略有差異」 |
可以用 AI 的地方,與不建議的地方
判斷的關鍵是:AI 有沒有改變顧客會拿到、會看到的東西。只改變呈現方式(背景、裁切、亮度),風險較低;改變實物本身,或生成一個不存在的畫面當成實景,就要避開。
| 可以考慮 | 條件 |
|---|---|
| 官網、購物頁的商品照去背、換純色背景 | 商品顏色、形狀、配件、份量不變;商家檔案仍放實景照 |
| 裁切、轉正、調亮、去除鏡頭灰塵與雜點 | 不加減畫面中的物品 |
| 活動海報、節慶視覺、文章插圖 | 畫面不是商品或店面時,不會被誤認為實拍;接近商品時標示「示意」 |
| 新品或裝潢的概念示意圖 | 清楚標示「示意圖」、寫出預計完成時間,完成後換實拍 |
| 相片說明與替代文字的草稿 | 發布前逐句核對;Google 搜尋中心的生成式 AI 內容指南提醒,替代文字等中繼資料也要手動查證 |
| 不建議 | 原因 |
|---|---|
| AI 生成餐點成品、飲品、甜點照片 | 食品廣告依整體表現判斷,份量與食材落差最常見 |
| AI 生成或擴充店面外觀、室內、座位區 | 商家檔案要求反映實景;顧客依照片判斷空間與氛圍 |
| AI 改變商品顏色、款式、尺寸感 | 商品內容與實際不符 |
| AI 生成的「顧客」「員工」「主廚」人物照 | 讓人誤認為真實人物與真實用餐場景;Google 搜尋中心〈建立實用、可靠且以使用者為優先的內容〉也把用 AI 生成的大頭照捏造創作者資料列為欺騙行為 |
| AI 生成評論截圖、得獎標章、媒體報導畫面 | 屬於虛構的推薦與資格表示,不要做 |
官網如果有線上購物,Google 搜尋中心的〈生成式 AI 內容使用指南〉提到,Google Merchant Center 的政策要求 AI 生成的圖像要包含 IPTC DigitalSourceType TrainedAlgorithmicMedia 中繼資料。一般店家用不到這麼細,但方向一致:AI 生成的圖要讓人知道是 AI 生成。官網其他該有的頁面與內容,見店家官網必備頁面檢查表。
標示寫法範本(示意)
標示要放在照片旁邊或照片上,字體大到手機上看得清楚;放在頁尾或另一頁的小字,很難算是「充分揭示」。以下是店家可以直接改用的寫法,括號內換成自己的內容:
| 情境 | 標示範本(示意) |
|---|---|
| 活動海報的 AI 插圖 | 「插圖為示意,非實際商品。」 |
| 新品預告的概念圖 | 「新品概念示意圖,實際外觀以(○月○日)上市實品為準,上市後更新實拍照片。」 |
| 裝潢中的店面 | 「裝潢完成示意圖,預計(○月)開幕;開幕後更新店內實拍。」 |
| 官網商品照去背 | 「商品照片已去除背景,顏色以實品為準;不同螢幕可能有色差。」 |
| 餐點實拍、配菜會換 | 「照片為實際出餐拍攝,配菜依每日食材調整。」 |
| 禮盒照片含加購品 | 「照片中的提袋為加購品(另計),禮盒內容為(12 入)。」 |
「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不是萬用免責。公平會處理原則看的是合併觀察的整體印象與差異程度,照片跟實物差太多,加一行小字仍可能引人錯誤。最穩的做法是讓照片本身接近實物,標示只用來說明「哪些部分可能不同」。
上線前檢查表
每次要上傳照片到商家檔案、官網、外送平台或社群前,花一分鐘逐項看:
| 檢查項目 | 符合的狀態 | 確認 |
|---|---|---|
| 來源 | 商家檔案與菜單相片都是自己在店裡實拍 | □ |
| 修圖程度 | 只做轉正、裁切、調亮;沒有增減畫面裡的物品 | □ |
| 份量與配料 | 照片裡的份量、配菜、食材跟基本款出餐一致 | □ |
| 商品外觀 | 顏色、款式、配件跟實際販售的一致;沒現貨的顏色不放 | □ |
| 空間 | 店面大小、座位數、擺設跟現場一致 | □ |
| 人物 | 沒有 AI 生成的顧客、員工;真人入鏡已取得同意 | □ |
| 示意圖標示 | 示意圖旁有清楚標示,手機上看得到 | □ |
| 加價與限制 | 照片裡的加購品、限量款都有寫明條件 | □ |
| 同步 | 商家檔案、官網、外送平台、社群用的是同一批照片 | □ |
| 更新 | 菜色、包裝、裝潢改了,舊照片已換掉 | □ |
已經放了 AI 照片:處理順序
- 先盤點位置。列出商家檔案(相片、菜單、產品)、官網、外送平台、購物頁、社群貼文與廣告素材,標出哪些是 AI 生成或大幅修改的照片。
- 商家檔案先換。自己上傳的相片可以直接刪除,換上實拍;顧客上傳的相片不能直接刪除,只能檢舉違反政策的內容。拍攝重點見商家檔案相片必拍清單。
- 官網與外送平台同步。公平會網路廣告處理原則第六點要求內容錯誤或變更時即時更正,不要只改一處。
- 暫時沒有實拍時。寧可先放少一點照片,也不要用 AI 補位;室內還沒拍好,就先上傳外觀與招牌,讓顧客找得到門口。
- 排一次正式拍攝。依外觀、室內、產品、服務、團隊分類拍好存檔,之後各平台都用同一批。
以餐飲為主的店,Google 地圖的整體經營重點見餐飲業在地行銷方案;門市零售店的商品怎麼在 Google 被搜到,見門市商品怎麼在 Google 被搜到與零售業在地行銷方案。
常見問題的判斷方式
「AI 只是幫我把照片修得好看一點」
看修了什麼。調亮、轉正、裁掉雜物邊角,屬於讓實景看得清楚;讓食物變多、讓顏色變鮮豔到跟實物不同、讓空間變大,就是改變了顧客會拿到或看到的東西。Google 的媒體發布訣竅允許的是「稍微調整樣式」,例如修正方向或改善光線。
「同業都在用,應該沒關係」
平台審核與主管機關認定都是個案判斷,別人沒被處理不代表規則不存在。商家檔案的相片被判定品質不佳而移除時,Google 說明這項處置無法申訴;餐點照片的落差,則可能換來顧客在評論裡直接寫出「跟照片差很多」。
「沒有預算請攝影師,只能用 AI」
商家檔案的相片規格是 JPG 或 PNG、10 KB 到 5 MB、建議 720 × 720 像素,現在的手機都拍得到。光線好的時段、擦乾淨的桌面、從顧客的角度拍,比任何生成圖都更能讓顧客相信你的店。
需要協助的時候
捷萊的相關服務見Google 商家檔案申請代辦:NT$7,000/式(註冊、協助驗證、權限移交、資料校正);以及商家檔案代管:每月基本 NT$9,000、進階 NT$12,000、高階 NT$15,000。可以先把商家檔案連結與官網網址傳給我們,先看現況再回覆。其他商家檔案相關整理見Google 商家檔案主題文章。
常見問題
可以把 AI 生成的餐點照片上傳到 Google 商家檔案嗎?
不建議。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商家檔案中商家專屬相片的訣竅〉寫明,相片應未經明顯修改且不過度使用濾鏡或 AI 技術,圖片應該要反映實景;地圖的媒體發布訣竅也要求使用自己為地點拍攝的內容。不符合的相片可能未獲核准或被移除,Google 說明品質不佳的媒體遭移除無法申訴。
照片旁邊寫「圖片僅供參考」,是不是就沒問題了?
不一定。公平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則〉第七點寫明,表示或表徵要看合併觀察的整體印象,也會考量與實際狀況的差異程度;食品則由認定準則依整體表現判斷。照片與實物差太多時,一行小字很難補救,比較穩的做法是換成實拍。
官網商品照用 AI 去背或換成白底可以嗎?
可以考慮,前提是商品本身的顏色、形狀、份量、配件都沒有被改動。去背、裁切、轉正、調亮屬於呈現方式的調整;改變商品外觀、加上實際沒有附的配件,就可能變成與事實不符。Google 商家檔案的相片則建議保留實景,不要用去背後的商品圖。
已經放了 AI 生成的照片,要怎麼處理?
先列出放在哪些地方:商家檔案、菜單、官網、外送平台、社群。商家檔案上自己上傳的相片可以刪除,換上實拍;官網與外送平台同步換掉。公平會〈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第六點要求廣告內容錯誤或變更時應即時更正,所以發現落差就一次改齊。
參考資料
- 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商家檔案中商家專屬相片的訣竅
- 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中心:商家檔案相片、影片和貼文內容政策
- Google 地圖使用者生成內容政策:在 Google 地圖上發布媒體內容的訣竅
- Google 地圖使用者生成內容政策:禁止和受限內容
- Google 搜尋中心:Google 搜尋的生成式 AI 內容使用指南(適用於網站)
- Google 搜尋中心:建立實用、可靠且以使用者為優先的內容
- 全國法規資料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之處理原則(114 年 7 月 1 日修正發布,含附表一、附表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