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10 月查詢行政院定型化契約彙整清單:美容店的繼續性服務有衛福部公告的「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按摩、美髮的套票沒有查到專屬公告,但發行寫明金額的禮券或儲值卡時,適用「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附表把民俗調理業、美容美髮服務業列為衛福部主管。
- 美容契約:審閱期不少於 3 日;消費總金額 1 萬元以上應簽書面契約,未滿 1 萬元仍適用、可用公告方式揭露;全額預付折扣率不得高於 20%;實施後終止,扣除已使用費用後的手續費最高 10%,30 日內退費;預付超過 5 萬元的部分要提供履約保障。
- 禮券:要載明履約保障機制(自出售日起至少一年),不得記載使用期限、不得記載餘額不能消費;消費者退還禮券,手續費不得超過返還金額 3%。
- 消保法第 17 條規定,公告的應記載事項即使沒寫進契約,仍構成契約內容;店內公告、LINE 訊息與方案頁寫的條件,都要跟這些規定一致。
「儲值 1 萬送 1 千」「腳底按摩十次券打 85 折」「臉部保養買十送二」,美容、按摩、美髮店拉回客最常用的就是套票與儲值金。顧客先付錢,店家先收到現金,熟客也有理由固定回來。問題通常在後面才出現:顧客搬家、懷孕、師傅離職、店要搬遷,想退費時才發現店裡從來沒寫清楚怎麼退,或者寫了「逾期作廢」「恕不退費」。這篇先把美容、按摩、美髮的套票與儲值金分別對照到主管機關公告,再整理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退費怎麼算,最後是店內公告與 LINE 訊息的寫法和一張上架前的檢查表。文中規定為 2026 年 10 月查詢行政院定型化契約公告頁面(公告 PDF 原文)與全國法規資料庫所得。
本文是公告條文的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你的方案實際適用哪一份公告、條款是否有效,由主管機關與法院認定;有疑問請洽所在地衛生局或消保官。退費數字都是示意,不是任何實際方案。
先判斷:你賣的是哪一種預付,要對照哪一份公告
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選擇特定行業,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可以包括「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與解除、終止契約的效果。行政院消保處的彙整清單列出各行業的公告;2026 年 10 月查詢時,跟這篇讀者有關的是三份:
| 公告 | 主管機關與生效 | 適用對象(公告原文) |
|---|---|---|
| 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衛生福利部 112 年 1 月 6 日公告,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 | 「除瘦身美容以外之從事化粧、臉部美容等之行為」;項目欄列有化粧、臉部美容、肌膚保養、身體油壓、脫毛、美指(甲)、美容諮詢 |
|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衛生福利部 10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公告,110 年 7 月 1 日生效 | 為體型、重量之控制或調整,以手藝、機器、用具、化粧品、食品等方式實施的非醫療行為 |
| 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經濟部會銜衛福部等機關 109 年 4 月 10 日公告,110 年 1 月 1 日生效 | 發行一定金額的憑證、磁條卡、晶片卡或類似證券,持有人可請求提供等同所載金額的商品或服務;附表中衛福部主管瘦身美容業、美容美髮服務業(臉部美容及理髮美髮業)、餐飲業等與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業、按摩業、腳底按摩業及經絡調理業) |
對照到店裡常見的賣法:
| 你的賣法 | 主要對照 | 說明 |
|---|---|---|
| 美容店賣臉部保養、美甲、脫毛等療程套票 | 美容公告 | 本文第二節逐點整理 |
| 以控制體型、體重為目的的課程 | 瘦身美容公告 | 審閱期 7 日,其餘架構與美容公告相近,要另外對照原文 |
| 美容、美髮、按摩店發行寫明金額的禮券、儲值卡 | 禮券公告 | 本文第三節整理 |
| 按摩館賣只寫次數的十次券、回數券 | 沒有查到專屬公告 | 行政院清單中沒有民俗調理業的服務契約公告;回數券是否屬於禮券,公告沒有明文,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 美髮店賣護髮、頭皮護理的次數套票 | 沒有查到專屬公告 | 美容公告的定義是化粧、臉部美容等,沒有寫到美髮;寫明金額的儲值則適用禮券公告 |
| 按摩館同時做臉部保養、身體油壓 | 可能涉及美容公告 | 美容公告的項目欄列有身體油壓,逐點說明寫明是為了避免純身體油壓、肌膚保養等廣義美容漏未規範;按摩館是否適用由主管機關認定 |
| 店內系統記錄的儲值餘額(沒有發卡或憑證) | 不確定 | 禮券的定義是憑證、磁條卡、晶片卡或其他類似性質的證券,第六點也允許以電子方式發行;沒有任何卡或憑證的純系統記帳是否屬之,公告沒有寫明 |
查不到專屬公告,不代表沒有規則。消費者保護法對所有定型化契約都有規定:第 11 條之 1 要求訂約前給消費者 30 日以內的合理期間審閱全部條款;第 17 條規定違反公告的條款無效,公告的應記載事項即使沒有寫進契約,仍構成契約內容;第 17 條之 1 規定業者主張符合規定的事實時要負舉證責任;第 22 條要求廣告內容真實,業者對消費者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違反公告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第 56 條之 1 處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所以按摩、美髮店即使沒有專屬公告,參考美容與禮券公告的寫法把條件寫清楚,比什麼都不寫安全得多。
美容公告:套票要寫什麼、不能寫什麼
應記載事項(挑出跟套票最有關的點次)
| 點次 | 公告重點 | 對店家的意思 |
|---|---|---|
| 一 | 契約、會員規約或相關規範的審閱期間不得少於三日 | 不要寫「限今天簽」;讓顧客把條款帶回去看 |
| 三 | 消費總金額新臺幣一萬元以上應簽書面契約;未滿一萬元仍有本契約之適用,可以公告、公示方式揭露契約內容 | 小額套票也適用;店內公告就是你的契約揭露 |
| 四 | 會員就相同項目的權利不得低於非會員、義務不得高於非會員;會員卡補發工本費最高 100 元 | 會員價不能比非會員還不划算 |
| 五 | 訂約前說明項目、對價、計價方式、次數、期間等並提供書面;服務紀錄經消費者簽名確認,保留至少二年 | 每次扣次都要有紀錄,退費時才算得清楚 |
| 六 | 實施前以書面詢問有無正在治療的疾病、過敏體質、服用藥物、肌膚敏感等,簽名後保留至少二年 | 首次服務前的問卷要留存 |
| 七 | 總費用與明細要寫明,未列的費用不得收取;因繳費獲贈的商品價值不得逾總費用 20%,終止時不得要求返還或從退費扣除 | 贈品不能在退費時「收回來」 |
| 八 | 全額預付者應載明折扣率,並不得高於 20%;按期給付不計利息 | 「預付打 7 折」超過上限 |
| 九 | 全額預付不得分刷;刷卡手續費由業者負擔 | 不能另加刷卡手續費 |
| 十二 | 以會員卡或類似憑證提供服務者,應在卡上載明使用方式、服務內容、使用時段、地點、次數及可使用期間 | 十次券上要印清楚條件 |
| 十三 | 實施前或簽約當日任意解除:15 日內退費,解約手續費最高為總費用 5%,未約定不得扣 | 見下一節算式 |
| 十四 | 實施後任意終止:30 日內退費,扣除已接受服務費用、已提領拆封商品,再扣解約手續費(剩餘金額的一定比例,最高 10%);無法認定每次使用費者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計算 | 契約要寫明每次使用費 |
| 十五 | 未經同意委由分店或其他業者代為履行、變更服務地點、消費者書面指定的服務人員離職等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消費者得解除或終止,不得扣手續費,並應額外賠償解約手續費 | 搬店、美容師離職都會觸發 |
| 十六 | 天災、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消費者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遷移他處:可解除或終止,退費不得扣手續費 | 搬家、懷孕等情況要能退 |
| 十八 | 受領服務是否需預約要事先約定,未約定則不需預約 | 預約制要寫進條款 |
| 二十 | 全額預付超過 5 萬元,或按期給付累計未使用的預付金額超過 5 萬元,就超過部分提供履約保障,方式擇一並載於契約明顯處 | 見第四節 |
不得記載事項(套票文案最常踩到的)
| 常見寫法 | 對照不得記載事項 | 可以改成 |
|---|---|---|
| 「套票售出恕不退費」 | 第一點:不得約定消費者違約時應拋棄已支付的費用;第三點:不得免除或限制業者依消保法應負的責任 | 附上退費計算方式 |
| 「入會費一經使用不退」 | 第二點:不得約定會員費用一經享受會員權利即不得退費 | 入會費列入總費用明細 |
| 「本店保留變更方案內容之權利」 | 第六點:不得約定業者訂約後得片面變更契約內容 | 方案異動只適用之後新購的顧客 |
| 「宣傳內容僅供參考」 | 第八點:不得約定廣告與口頭約定不構成契約內容 | 拿掉這句,讓廣告跟條款一致 |
| 「終身會員」「永久保養卡」 | 第九點:廣告說明不得使用「終身」「永久」等用語 | 寫明可使用期間 |
| 「一年內未使用完畢視同放棄」 | 第十點:不得約定未於一定期限接受服務即不得再行接受 | 寫明期間與期滿後怎麼處理剩餘次數或退費 |
| 「療程中另需加購指定產品」 | 第七點:不得約定實施期間得追加商品購買並增收費用 | 需要的商品在簽約前列入總費用 |
禮券與儲值卡:美容、美髮、按摩都適用
只要你發行的是「一定金額」的禮券、儲值卡,讓持有人憑卡換等值的服務或商品,就適用禮券公告;附表把美容美髮服務業與民俗調理業都列在衛福部的主管範圍。公告的重點:
| 項目 | 公告內容 |
|---|---|
| 禮券上應記載 | 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代表人姓名;面額;發售編號及出售日;使用方式;消費申訴(客服)專線;履約保障機制,並載明逾保障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
| 履約保障 | 自出售日起算至少一年,擇一:金融機構足額履約保證、信託專戶、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價金保管、同業同級公司相互連帶擔保、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機制 |
| 補發與換發 | 毀損但重要內容可辨認者可請求換發;記名式遺失可申請補發;收費紙券每次不得超過 50 元,磁條卡、晶片卡每張不得超過 100 元 |
| 退還禮券 | 禮券應記載退還程序及返還金額;手續費不得逾返還金額 3%;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退還,不得收手續費 |
| 電子卡 | 以磁條卡、晶片卡等電子方式發行,難以完整呈現時,得僅記載發行人、履約保障機制與客服專線,但要以合理方式揭露其他事項,並提供隨時查詢交易明細的方法 |
| 不得記載 | 使用期限;未使用完之餘額不得消費;另行加收其他費用;不合理的使用限制;發行人得片面解約;較現金消費不利的情形;廣告僅供參考 |
兩個常被問的界線:第一,公告前言寫明,禮券不包括發行人無償發行的抵用券、折扣(價)券,也不包括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所稱的電子票證;LINE 官方帳號發的優惠券、集點卡兌換的折扣屬於無償發給的優惠,設定方式見LINE 集點卡與優惠券怎麼設定。第二,「儲值 1 萬送 1 千」的「送」那 1 千怎麼退,禮券公告沒有直接規定;前消保會 98 年 10 月 23 日函釋說明,百貨公司「買滿五千元送五百元」送的票券屬於無償發行的抵用券,不受禮券規範,但使用條件要充分揭露。儲值送的贈送金額能不能用、退費時怎麼算,要在購買前寫清楚,並以主管機關的認定為準。
「較現金消費不利」也值得留意:儲值卡的顧客如果反而不能用某些時段、某些師傅,或要多付費用,就可能落入這一條。儲值的權益至少要跟付現一樣。
退費怎麼算:三組示意算式
以下以美容公告第十三點到第十五點計算,數字全部為示意。實際退費要依你的契約約定的每次使用費與手續費比例;契約沒有約定手續費,就不能扣。
示意一:做了幾次,顧客自己不想做了(第十四點)
| 項目 | 示意數字 | 算法 |
|---|---|---|
| 契約總費用 | NT$12,000 | 臉部保養 10 次(示意) |
| 契約寫明每次使用費 | NT$1,200 | 契約約定 |
| 已使用 | 4 次,NT$4,800 | 1,200 × 4 |
| 已提領並拆封的商品 | NT$0 | 經消費者簽名確認者才扣 |
| 剩餘金額 | NT$7,200 | 12,000 − 4,800 − 0 |
| 解約手續費(契約約定 10%,上限) | NT$720 | 7,200 × 10% |
| 應退金額 | NT$6,480 | 7,200 − 720,終止日後 30 日內退還 |
每次使用費寫多少,會直接影響退費金額。公告要求依簽約時的每次使用費計算;無法認定時,改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退還。建議契約與店內公告寫的每次使用費一致,不要一處寫套票均價、一處寫單次原價。
示意二:簽約後還沒開始做就解約(第十三點)
總費用 NT$12,000,契約約定解約手續費為總費用 5%(上限):手續費 600 元,應退 11,400 元,解約日後 15 日內退還。
示意三:顧客指定的美容師離職(第十五點)
同示意一,用了 4 次後,顧客書面指定的美容師離職,顧客決定終止。這屬於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退費不得扣手續費,還要額外賠償依約定比例計算的解約手續費。應退 7,200 元,再加賠償 720 元,共 7,920 元。店面搬遷(變更服務地點)、未經顧客同意改由分店履行,也是同一條。
禮券的示意
面額 NT$5,000 的儲值卡,用掉 2,000 元,顧客要求退還剩餘 3,000 元:手續費不得超過返還金額 3%,最多 90 元,至少退 2,910 元。公告另外寫明,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退還禮券,不得收取手續費;哪些情況屬於這一類,由主管機關個案認定。
想先算清楚套票折扣划不划算、一位熟客一年帶來多少毛利,可以用回客價值試算器把客單價、毛利與回購次數放進去比較,再決定要給多少折扣;美容公告的全額預付折扣率上限是 20%。
履約保障:5 萬元這條線怎麼看
美容公告第二十點:顧客全額預付超過 5 萬元,或按期給付但累計未接受服務及未提領商品的預付金額超過 5 萬元,業者要就超過的部分提供履約保障,方式擇一並寫在契約明顯處,也要提供佐證方式讓顧客查詢:
- 由金融機構保證,業者未能履行時依比例返還未使用金額;
- 交付銀行開立信託專戶;
- 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的價金保管專戶,專款專用;
- 與同業同級公司相互連帶保證;
- 加入商業同業公會辦理的同業聯合連帶保證協定;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方式。
保證、信託、價金保管的期間至少一年,契約超過一年者應與契約期間一致。禮券則沒有 5 萬元門檻,面額都要有履約保障機制,自出售日起至少一年。
對小店來說,方案設計時就要知道這條線:單一顧客累計未使用的預付金額可能超過 5 萬元的高價方案,上架前要先把履約保障辦好;做不到,就先不要賣這種方案。履約保障要跟哪家金融機構辦、費用多少,各機構條件不同,請直接洽詢。
店內公告與 LINE 訊息怎麼寫
美容公告第三點寫明,未滿 1 萬元的服務仍適用公告,業者可以用公告、公示方式揭露契約內容。也就是說,櫃台旁那張「套票說明」、LINE 圖文選單裡的方案頁,就是很多顧客唯一看過的契約。消保法第 22 條又規定業者對消費者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所以宣傳寫了什麼,就要做到什麼。
店內公告範本(示意,店名與數字為虛構)
【範例美容工作室 臉部保養 10 次券說明】總價 12,000 元,每次使用費以 1,200 元計。可使用期間:自購買日起 12 個月(期滿未使用次數依下列方式退費)。需預約,請於 1 日前以 LINE 或電話預約。全額預付不分刷,不另收刷卡手續費。中途終止:扣除已使用次數 × 1,200 元後,再扣剩餘金額 10% 手續費,30 日內退還。因本店搬遷、您指定的美容師離職而終止者,不扣手續費並另行賠償。因搬家、健康因素無法繼續者,退費不扣手續費。購買前可索取完整條款帶回審閱至少 3 日。發行人:○○○,統一編號:○○○,客服:○○○。
範本中的「期滿未使用次數依下列方式退費」只是一種寫法,重點是不要寫成「期滿作廢」。實際條件請依你的方案與主管機關意見調整。
LINE 訊息的「避免 → 可以」
| 避免 | 問題 | 可以 |
|---|---|---|
| 今天下單才有 85 折,明天恢復原價 | 美容公告審閱期不少於 3 日 | 10 月 31 日前購買享 85 折,條款可先索取審閱 |
| 儲值永久有效、終身享優惠 | 不得使用「終身」「永久」 | 儲值金額使用無期限(禮券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
| 十次券限三個月內用完,逾期作廢 | 不得約定逾期即不得再接受服務;禮券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 寫明可使用期間與期滿後的處理方式 |
| 套票售出概不退費 | 不得約定拋棄已支付費用 | 附上退費計算方式的連結 |
| 預付 7 折超划算 | 全額預付折扣率不得高於 20%(美容公告) | 預付 85 折 |
| 腳底按摩十次券,改善失眠、調理體質 | 醫療法第 84 條;衛福部說明民俗調理不得宣稱療效 | 腳底按摩 40 分鐘 × 10 次 |
按摩館的訊息還要多注意一件事:不寫療效。醫療法第 84 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衛福部的說明提到按摩等民俗調理業別不得宣稱療效;套票訊息、集點卡與回訪提醒都一樣,完整的用字對照見按摩館用 LINE 讓熟客回來。美容業找網紅推套票時的療效用語,另外整理在美業網紅體驗文的療效用語。
用 LINE 線上付款賣套票:多一個 7 日解除權
如果顧客是透過 LINE 傳的付款連結、官網線上結帳購買套票,交易可能屬於消保法的通訊交易。第 19 條規定,通訊交易的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是否屬於合理例外,依行政院〈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列舉的情形判斷,並且要經業者告知消費者。線上賣套票前,把這條一併寫進購買說明。
搬店、改名、收店之前要先處理預付
預付最容易出事的時間點,是店家自己的變動。美容公告第十五點把「變更服務地點」「未經同意委由分店或其他業者代為履行」列為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顧客可以解除或終止,退費不扣手續費還要另外賠償;禮券則要求履約保障機制,並載明逾保障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所以:
- 先盤點:列出每位顧客剩餘的次數與儲值金額、購買日、付款方式。
- 先通知:用 LINE 與電話個別通知持有套票與儲值的顧客,說明新地點、時間,以及不願繼續時的退費方式。
- 再公告:商家檔案、社群與店內公告一起更新。搬遷的商家檔案修改順序見店家搬遷怎麼改商家檔案地址,暫停或結束營業見暫停營業與永久歇業怎麼標示。
健身房會籍適用的是另一份公告,新年檔期的方案寫法另外整理在健身房一月招生旺季的會籍方案公告;美業與按摩館整體的地圖、評論與 LINE 經營重點,見美業的在地行銷方案與按摩養生的經營方案。
套票與儲值金上架前的檢查表
| 項目 | 檢查重點 | 對照 | 完成 |
|---|---|---|---|
| 適用公告 | 確認你的賣法對照美容、瘦身美容、禮券哪一份;查不到的先問主管機關 | 行政院彙整清單 | □ |
| 審閱期 | 條款可先索取審閱;美容至少 3 日、瘦身美容至少 7 日;文案沒有「限今天」 | 美容第一點、消保法第 11 條之 1 | □ |
| 總費用與明細 | 總價、每次使用費、入會費、贈品內容都寫明;沒列的不收 | 美容第七點 | □ |
| 折扣 | 全額預付折扣率寫明且不高於 20% | 美容第八點 | □ |
| 憑證 | 十次券、會員卡上寫使用方式、內容、時段、地點、次數、可使用期間 | 美容第十二點 | □ |
| 期限 | 沒有「逾期作廢」「視同放棄」;禮券不寫使用期限 | 美容不得記載第十點、禮券不得記載第一點 | □ |
| 退費 | 實施前 15 日內、手續費最高 5%;實施後 30 日內、手續費最高為剩餘金額 10%;禮券退還手續費最高 3% | 美容第十三、十四點、禮券第四點 | □ |
| 業者事由 | 搬遷、指定人員離職、改由分店履行時不扣手續費並賠償 | 美容第十五點 | □ |
| 履約保障 | 美容預付超過 5 萬元的部分有保障;禮券面額有保障,期間至少一年,寫在明顯處 | 美容第二十點、禮券第二點 | □ |
| 紀錄 | 每次服務紀錄與首次詢問單經顧客簽名,保留至少二年 | 美容第五、六點 | □ |
| 刷卡 | 全額預付不分刷,不另收刷卡手續費 | 美容第九點 | □ |
| 文案用語 | 沒有「終身」「永久」「恕不退費」「僅供參考」;按摩館沒有療效字 | 美容不得記載第一、八、九點、醫療法第 84 條 | □ |
| 線上付款 | 透過連結線上購買者,購買說明寫到 7 日解除權與適用的例外 | 消保法第 19 條 | □ |
| 一致性 | 店內公告、LINE、官網、商家檔案寫的條件相同 | 消保法第 22 條 | □ |
需要協助的時候
套票與儲值方案的條款內容,請依公告原文與主管機關意見決定,本文不是法律意見。條款定好之後,要把方案寫成 LINE 圖文選單、分眾訊息與回訪提醒,可以參考捷萊的LINE 官方帳號代管(一般方案 NT$12,000/月、全代理 NT$25,000/月);社群貼文的經營分工見社群經營方案。把你現在的方案說明與 LINE 帳號狀況傳給捷萊,先看現況再回覆。
常見問題
按摩館賣的十次券,適用哪一份規定?
2026 年 10 月查詢行政院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整清單,沒有查到按摩或民俗調理業專屬的服務契約公告。如果你發行的是寫明金額的禮券或儲值卡,適用「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附表把傳統整復推拿業、按摩業、腳底按摩業及經絡調理業列為民俗調理業,由衛福部主管;只寫次數的回數券是否屬於禮券,現行公告的定義是發行「一定金額」的憑證,沒有寫到只記次數的票券(舊版零售業禮券公告曾寫「一定金額、項目或次數」),建議向所在地衛生局或消保官確認。消費者保護法的一般規定不論哪一種都適用。
套票可以寫「一年內用完,逾期作廢」嗎?
風險很高。美容定型化契約要求會員卡或憑證載明服務可使用的期間,但不得記載事項也寫明不得約定消費者未於一定期限接受服務時即不得再行接受;禮券的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更直接寫明不得記載使用期限。「逾期作廢」這類寫法建議拿掉,改寫成你實際的使用與退費方式。
顧客買了套票做幾次就不想做了,要退多少?
依美容定型化契約,實施後消費者任意終止,業者應在 30 日內,把已繳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契約寫明的每次使用費乘以實際次數)、已提領拆封的商品,再扣除解約手續費後退還;手續費以剩餘金額計算,最高 10%,契約沒約定就不能扣。例如套票 12,000 元、每次 1,200 元、用了 4 次,剩 7,200 元,手續費最多 720 元,至少退 6,480 元(示意)。
一定要找銀行做履約保證嗎?
看你賣的是什麼。美容定型化契約規定全額預付超過 5 萬元,或按期給付累計未使用的預付金額超過 5 萬元時,業者要就超過的部分提供履約保障,方式包括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信託專戶、價金保管、同業連帶保證、公會聯合連帶保證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方式,擇一即可。禮券則是面額都要有履約保障機制,期間自出售日起至少一年。
LINE 優惠券、集點卡送的折價券也算禮券嗎?
不算。禮券公告的前言寫明,禮券不包括發行人無償發行的抵用券、折扣(價)券,也不包括電子票證。LINE 優惠券與集點卡兌換的折扣是無償發給的,不適用禮券規定,但活動規則仍要寫清楚、照公告內容兌現。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前消保會 98 年 10 月 23 日消保法字第 09800097482 號函
- 衛生福利部: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114 年 9 月 12 日修正公告,PDF)
- 行政院: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衛生福利部 112 年 1 月 6 日公告,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
- 行政院: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行政院: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含主管機關及適用範圍附表)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整清單)
-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費者保護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84 條
- 衛生福利部:「政府民間合作,提升腳底按摩產業服務品質」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