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重公斤數、腰圍、體脂這類成果屬於廣告的效果宣稱,要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用學員親身體驗當廣告時,依公平會薦證廣告規範說明,除非有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應明示在什麼條件下才可能達到該結果。
- 健身與瑜伽教室不是醫療機構,醫療法第 84 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第 87 條規定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物理治療師法把運動治療列為物理治療業務,並規定非物理治療所不得為物理治療廣告。
- 學員的照片、姓名與體重體脂屬於個人資料,拿來做廣告是蒐集目的以外的利用,建議逐項取得書面同意,並保留撤回與下架的方式。
- Google Ads 的不可靠說詞政策把「短時間或不費力就能達到不切實際的減重成果」列為不允許,宣稱具體成效的見證須附上不保證有效、成效因人而異的顯眼聲明;Meta 的減重廣告也有年齡與畫面限制。
新年檔期要推減脂課,教練說「放上學員三個月瘦 10 公斤的前後對比,報名一定爆」;瑜伽教室想把課程取名「骨盆矯正班」;皮拉提斯工作室的老師有物理治療背景,想在廣告寫「術後復健」。健身與運動課程的廣告,最有說服力的素材剛好也是最容易出問題的三種:減重與塑身的數字、醫療味道的用語、學員本人的照片。這三種各自有不同的規則要對照:數字看公平交易法與薦證廣告規範,醫療用語看醫療法與物理治療師法,學員照片看個人資料保護法;投放廣告時,Google 與 Meta 還有自己的政策。這篇把規則拆開整理,附「避免 → 可以」的改寫對照表、成果照檢查表,以及發布前可以逐項打勾的清單。
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也不是健康或運動建議。法規條文為 2026 年 10 月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官方頁面所得,平台政策為同月查詢 Google 與 Meta 官方頁面所得。文中的改寫對照是捷萊整理的寫作建議,不是主管機關公告的清單,範例店名、數字一律為示意;個案是否違規由主管機關認定,有疑問請洽所在地衛生局、公平會或專業律師。
先分三類:健身廣告會碰到的三套規則
一則招生貼文常常同時寫到成果、課程功能與學員照片。先把句子分類,再用對應的規則檢查:
| 素材 | 例子 | 主要依據 | 核心問題 |
|---|---|---|---|
| 成果與數字 | 「8 週瘦 6 公斤」「腰圍少 10 公分」「體脂降到 20%」 |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公平會薦證廣告規範說明 | 是不是真的、有沒有依據、有沒有寫出條件 |
| 醫療味道的用語 | 「矯正」「復健」「治療」「改善椎間盤突出」 | 醫療法第 84、87 條;物理治療師法第 28 條 | 有沒有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物理治療 |
| 學員照片與資料 | 前後對比照、學員姓名、體重與體脂紀錄 | 個人資料保護法;民法人格權 | 有沒有取得同意、同意的範圍夠不夠 |
| 平台廣告 | Google 搜尋廣告、Instagram 贊助貼文 | Google Ads 政策、Meta 廣告刊登準則 | 除了法律,平台會不會拒登或限制指定目標 |
店內如果也賣高蛋白、營養補充品或代餐,產品的文案看食品的規定,整理在餐飲、烘焙、食品文案的用語檢查;請網紅或部落客來體驗課程,揭露方式看業配文、開箱、體驗文的標示規範。這篇只處理健身與運動課程本身。
減重與塑身數字:公平交易法與薦證規範
「瘦幾公斤」是課程的效果宣稱。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的方法,對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第 4 項規定服務準用;第 42 條規定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停止、改正,並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00 萬元以下罰鍰。用學員的親身體驗當作宣傳時,還要對照公平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106 年 1 月 19 日修正):
| 規範說明條文 | 原文重點 | 對健身廣告的意思 |
|---|---|---|
| 第三點(四)1 | 以消費者親身體驗作為薦證者,該消費者於薦證當時須係真實使用者 | 成果必須是真的上過你課的學員,不能用網路圖或模特兒冒充 |
| 第三點(四)2 | 除薦證內容有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外,廣告中應明示在廣告所設定的情況下消費者可能獲得的結果,或在某些條件下才可能達成該效果 | 寫成果時,要一起寫期間、上課頻率、是否配合飲食等條件 |
| 第三點(三) | 以專業人士薦證,或暗示薦證者是專家時,該薦證者須確實具有該方面的專業知識或技術 | 「營養師設計菜單」「物理治療師監製」必須真有其人、真有資格;規範說明的例子就是瘦身機構把非營養師描述成營養師 |
| 第四點 | 無廣告所宣稱的效果、效果缺乏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無法於宣稱期間內達到預期效果,涉及違反第 21 條 | 「30 天保證瘦 5 公斤」這種期間加數字的寫法,要能拿出依據 |
| 第三點(五)、第五點 | 具有一般大眾無法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者,應充分揭露 | 學員是因為免費上課、拿到折扣才分享成果,要寫明這層關係 |
規範說明第四點還有一個跟運動很接近的例子:電視購物宣稱美體按摩機能燃燒脂肪、讓身材變小一號、每天十分鐘甩掉贅肉,廣告主無法提出證明時,宣稱即屬不實。換成健身課程也是一樣的邏輯——「每天 10 分鐘」「不用節食」「躺著也能瘦」這類寫法,問題不在用詞漂不漂亮,而在你能不能證明。
真實成果怎麼寫比較穩當
- 只寫你有紀錄的數字:體重或體脂要有量測紀錄(日期、同一台儀器),不要用學員口述的數字。
- 寫出條件:期間、每週上課次數、是否另外調整飲食、是否有其他運動。
- 寫明是個人結果:例如「個人結果,每個人的身體狀況與投入程度不同,不保證相同效果」。
- 不要挑最極端的一位當代表:只放瘦最多的那一位,又寫「學員平均」「大家都」,就是引人錯誤。
- 不要寫成保證:「保證瘦」「沒瘦退費」會變成你要兌現的承諾,退費條件要對照會籍契約,見健身房新年會籍方案的公告方式。
示意寫法:「學員 A(示意,已取得本人同意):12 週、每週 3 堂小團體課,同時自行調整飲食,體重由 72 公斤到 66 公斤(店內同一台體重計量測)。個人結果,不保證每個人都有相同效果。」
醫療味道的用語:矯正、復健、治療
健身房、教練工作室、瑜伽與皮拉提斯教室都不是醫療機構。醫療法跟招生文案最相關的條文如下(2026 年 10 月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
| 條文 | 原文重點 | 對健身廣告的意思 |
|---|---|---|
| 醫療法第 9 條 | 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 | 社群貼文、官網、傳單都可能是「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 |
| 醫療法第 84 條 | 非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為醫療廣告 | 運動場館本身就不能做醫療廣告 |
| 醫療法第 87 條 | 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 沒寫「治療」兩個字,只要讓人聯想到醫療也算 |
| 醫療法第 104 條 | 違反第 84 條為醫療廣告者,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 | 罰則寫在法條裡 |
| 物理治療師法第 12 條 | 物理治療師業務包括物理治療之評估及測試、操作治療、運動治療等 | 「運動治療」是法律列出的物理治療業務 |
| 物理治療師法第 28 條第 2 項 | 非物理治療所,不得為物理治療廣告 | 健身房、工作室不是物理治療所 |
| 物理治療師法第 40 條 | 違反第 28 條等規定者,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 教練有物理治療師執照,也不代表場館可以做物理治療廣告 |
法條沒有逐字列出「矯正」「復健」這幾個詞,所以是否違規要由主管機關依整體內容認定。判斷方向是:寫課程做什麼、怎麼上,不寫身體的疾病或結構會被治好。動作內容、訓練部位、強度、時長、人數、教練資歷都可以寫得很具體;疾病名稱、症狀改善、術後、復健、治療、矯正、診斷,就算是學員自己的感想,放在你的招生貼文裡,也是你的宣傳內容。
跟醫師、物理治療師合作時
有些場館會跟診所或物理治療所合作轉介。這時候宣傳醫療業務的主體應該是醫療機構或物理治療所本身,而且它們的廣告也有內容限制:醫療法第 85 條限定醫療廣告可以登載的事項,第 86 條規定醫療廣告不得假借他人名義、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物理治療師法第 28 條第 1 項也限定物理治療所廣告的內容。所以不要由健身房代為宣傳「合作診所幫你治療」,或把醫師的推薦寫進健身房的招生文案。合作方式與文案,請合作的醫療機構確認它們自己的規定。
避免 → 可以:健身與瑜伽文案改寫對照
下表是捷萊依上述條文與平台政策整理的寫作建議,不是主管機關公告的清單;個案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 避免的說法 | 問題在哪 | 可以的說法 |
|---|---|---|
| 30 天保證瘦 5 公斤、沒瘦全額退費 | 期間加數字的效果宣稱,需有依據;「保證」會變成要兌現的承諾 | 8 週小團體課,每週 3 堂;課前與第 8 週各做一次身體組成量測,讓你看到自己的變化 |
| 不用節食、躺著也能瘦、每天 10 分鐘甩肉 | 不費力達到減重成果,缺乏依據;也落在 Google 不可靠說詞的範圍 | 每堂 50 分鐘,包含暖身、肌力訓練與伸展;飲食部分提供一般性的記錄表 |
| 學員平均瘦 8 公斤 | 沒有完整統計時,「平均」是引人錯誤的數字 | 寫單一學員的真實結果,附期間、頻率與「個人結果」 |
| 骨盆矯正班、脊椎側彎矯正瑜伽 | 指向身體結構或疾病的改變,影射醫療 | 核心與骨盆周圍肌群訓練、背部伸展與體態覺察課 |
| 術後復健課、運動治療課程 | 「運動治療」是物理治療業務;「術後」「復健」影射醫療 | 動作控制與肌力基礎課;有傷病或術後狀況,請先與你的醫師確認是否適合運動 |
| 治好多年腰痛、改善膝蓋退化 | 宣稱治療疾病或症狀 | 以低衝擊動作為主,強度可依當天狀況調整 |
| 專業評估你的骨架問題、幫你診斷姿勢 | 「診斷」「評估骨架問題」帶有醫療流程意味 | 上課前了解你的運動經驗、目標與想避開的動作 |
| 營養師設計菜單(實際上不是營養師) | 不實的專家身分,規範說明第三點(三)的例子 | 只寫真實資格,例如「教練具○○單位核發的○○證照」,並能出示 |
| 胖就是懶、穿不下泳衣別來找我們 | 貶低外貌,也可能落在平台的負面觀感限制 | 想在夏天前把運動習慣建立起來,可以從每週兩堂開始 |
| 燃脂排毒、消水腫、局部瘦大腿 | 暗示改變身體機能,缺乏依據 | 有氧與肌力交替的循環訓練,著重下肢肌群 |
改寫時最常見的錯誤是只換掉一個詞,句子的意思沒變,例如把「矯正」改成「調整骨盆歪斜」。讀者看到的還是「這堂課能把身體結構弄正」,問題沒有消失。比較好的做法是整句改成描述課程內容,而不是描述身體的變化。
學員成果照與前後對比:先處理同意
前後對比照與學員見證,除了內容要真實,還有一個健身業特有的風險:照片裡的人、他的體重與體脂,都是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把姓名、特徵、病歷、醫療、健康檢查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都列為個人資料;會員入會時你蒐集這些資料,目的是提供課程與管理會籍,拿來做廣告就是蒐集目的以外的利用。第 20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在特定目的外利用個資,要符合法定情形之一,其中之一是經當事人同意;第 7 條第 2 項規定這種同意,要明確告知特定目的外的其他利用目的、範圍及同意與否對其權益的影響後,由當事人單獨表示,而且蒐集者要負舉證責任。
另外,第 6 條把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等資料列為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的特種個資,例外之一是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學員的受傷紀錄、病史當然要特別小心;店內量測的體重、體脂是否屬於「健康檢查」,條文沒有直接寫,保守的做法是比照最嚴格的方式,用書面取得同意。照片本身也涉及人格權,民法第 18 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個資法 114 年 11 月 11 日修正的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本文以現行條文為準;店家整體的個資保管做法,見店家顧客個資保護檢查清單。
學員同意書要寫哪些事(示意)
- 用什麼:哪幾張照片、是否露臉、是否使用姓名或暱稱、使用哪些數據(體重、體脂、腰圍)。
- 用在哪裡:官網、Instagram、Facebook、Google 商家檔案相片、付費廣告、傳單,逐項勾選。
- 用多久:例如一年,到期前再詢問是否續用。
- 有沒有對價:學員是否因此拿到免費課程或折扣;有的話,貼文要揭露這層關係。
- 怎麼撤回:學員想撤回時找誰、多久內下架,以及已經印出的傳單怎麼處理。
- 不同意也沒關係:寫明不同意不影響會籍與上課權益。
同意書是內部紀錄,不要把同意書或量測紀錄的照片貼在公開貼文裡。學員在 Google 評論提到自己的減重成果時,回覆也不要補充他的數字,見健身房、教練工作室累積評論的做法中回覆評論的段落。
成果照檢查表
| 檢查項目 | 符合的狀態 | 確認 |
|---|---|---|
| 真實學員 | 照片中的人確實上過你的課程,不是網路圖或模特兒 | □ |
| 書面同意 | 同意書列出照片、數據、使用位置與期間,學員簽名 | □ |
| 拍攝條件一致 | 前後照片的光線、角度、服裝、時間點大致相同,沒有用姿勢或修圖放大差異 | □ |
| 不修圖 | 沒有瘦身濾鏡、液化、調整身形 | □ |
| 寫出條件 | 附上期間、上課頻率、是否配合飲食等條件 | □ |
| 個人結果 | 寫明是個人結果、不保證相同效果 | □ |
| 沒有醫療說法 | 說明文字沒有治療、矯正、復健、改善疾病 | □ |
| 利益關係 | 學員因分享拿到免費課程或折扣時,已揭露 | □ |
| 不露私密資訊 | 沒有露出學員的病史、受傷紀錄、完整姓名或聯絡方式 | □ |
| 可以下架 | 知道學員撤回時要改哪幾個地方(官網、社群、商家檔案、廣告素材) | □ |
投放廣告時:Google 與 Meta 的額外規則
法律之外,平台會用自己的政策審查廣告。2026 年 10 月查詢官方頁面,跟健身課程最相關的是這幾條:
Google Ads
- 不可靠說詞:〈不實陳述或行為:不可靠說詞〉不允許做出不正確或誇大的聲明,誘使使用者期待不太可能達到的成果,其中一類是聲稱只要花一段時間或不須費力,即可達成不切實際的減重成果,官方舉的例子是宣稱不必控制飲食一個月內就能瘦下 4.5 公斤。
- 見證要加聲明:同一頁寫明,宣稱具體成效的顧客見證,須附上顯眼的免責聲明,標註不保證有效且成效因人而異;產品或服務保證能達到特定功效時,要標註清楚顯眼的退款政策。違反這項政策的帳戶會先收到警告,警告至少在停權前 7 天發出。
- 保健和藥品:這份政策列的是處方藥、藥局、未經核可的物質等類別,一般健身課程不在列舉的類別裡;但店內如果宣傳營養補給品,「暗示療效等同於處方藥」的產品、以 hCG 減重等都屬於未經核可的物質。
- 個人化廣告的敏感類別:〈個人化廣告的指定目標限制〉把「健康」與「加諸負面觀感」列為敏感興趣類別。廣告內容涉及慢性病的調理,或用身材羞辱、貶低外貌的方式宣傳,就不能使用廣告主自選的目標對象,例如上傳會員名單做目標顧客比對。
Google 廣告的其他受限行業與拒登處理,整理在投 Google 廣告會受限的行業;在地健身房的搜尋與地圖廣告怎麼搭配,可以參考Google 地圖+搜尋廣告方案的說明。
Meta(Facebook、Instagram)
Meta 廣告刊登準則的「健康與保健」頁目前只有英文版,重點如下(介面與譯名以官方頁面為準):
- 減重或增重產品與服務的廣告,須指定 18 歲以上的對象;健身服務、器材與健身俱樂部這類一般健康促進的服務,不在這項年齡限制內。
- 減重或增重的廣告不得以捏起身體部位脂肪的特寫呈現,不得宣稱只靠穿戴產品就能達到效果,也不得用聳動誘餌式的手法。
- 不得用負面方式攻擊或貶低他人的外貌、特定身體部位。
所以同一家健身房,「一般會籍」與「減脂專班」的廣告,在 Meta 上可能要分開設定年齡。素材裡不要出現捏肚子、量腰圍特寫這類畫面,比較不容易被拒登。
遇到拿不準的字:四步判斷
- 這句在講成果、課程功能,還是學員本人?成果走第 2 步,課程功能走第 3 步,學員本人回到同意書與成果照檢查表。
- 成果:能不能證明、條件寫了沒?有量測紀錄、學員同意、寫出期間與頻率、註明個人結果,才放上去;寫不出條件就改寫成課程內容。
- 課程功能:會不會讓人聯想到醫療?句子裡有疾病名稱、術後、復健、治療、矯正、診斷,就改寫成動作、部位、強度與上課方式。
- 整體看一次。把標題、照片、影片字幕、hashtag 一起看,問自己「一般人看完,會不會以為這是醫療效果、或是每個人都能瘦這麼多?」會的話就調整。還是拿不準,先問所在地衛生局或公平會。
發布前檢查表
| 檢查項目 | 符合的狀態 | 確認 |
|---|---|---|
| 效果數字 | 每個數字都有紀錄,附期間與條件,沒有「平均」「保證」 | □ |
| 費力程度 | 沒有「不用節食」「躺著瘦」「每天 10 分鐘」這類不費力的說法 | □ |
| 醫療用語 | 課程名稱、文案、hashtag 沒有矯正、復健、治療、運動治療、診斷、疾病名稱 | □ |
| 專業身分 | 寫到的證照、學歷、營養師或物理治療師身分都是真的,可以出示 | □ |
| 學員同意 | 照片與數據有書面同意,使用位置與期間在範圍內 | □ |
| 利益揭露 | 學員或網紅因分享拿到好處時已揭露 | □ |
| 外貌用語 | 沒有貶低身材、羞辱外貌的句子 | □ |
| 平台設定 | Google 見證廣告附「不保證有效、成效因人而異」;Meta 減重類廣告指定 18 歲以上 | □ |
| 同步檢查 | 官網課程頁、商家檔案相片與貼文、社群置頂貼文用的是同一套說法 | □ |
| 下架窗口 | 知道誰負責接學員撤回與主管機關通知,多久內改完 | □ |
課程頁要怎麼寫課表、方案與教練介紹,見健身房、教練工作室的網站怎麼做;美容、美睫與按摩的療效用語另有化粧品的規定,見美業網紅體驗文的用語整理。
需要協助的時候
招生文案、課程頁與廣告素材,每一份都要過一次上面的檢查。如果你想把課程介紹寫成文章放在官網,可以參考捷萊的SEO 文章方案(遠端採訪 2,000 字 NT$12,000、3,500 字 NT$16,000、5,000 字 NT$20,000;現場採訪 2,000 字 NT$28,000、3,500 字 NT$32,000、5,000 字 NT$36,000);健身運動業在 Google 地圖上的整體經營重點,見健身運動產業的在地行銷重點。想討論自己的狀況,先看現況再回覆。
常見問題
學員真的瘦了 8 公斤,可以直接寫在廣告上嗎?
真實成果可以分享,但要寫清楚條件。公平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要求以消費者親身體驗作為薦證時,該學員必須是真實學員,而且除非有科學學理或實驗依據,應明示在什麼條件下才可能達到這個結果,例如期間、上課頻率、是否配合飲食調整。投放 Google 廣告時,政策也要求宣稱具體成效的見證附上顯眼的「不保證有效、成效因人而異」聲明。另外要先取得學員同意使用他的照片與數據。
瑜伽教室可以寫「矯正骨盆」「改善脊椎側彎」嗎?
建議不要。醫療法第 87 條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第 84 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違反者依第 104 條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矯正」「改善脊椎側彎」都指向身體結構或疾病的改變,容易被認為影射醫療。可以改寫成課程實際內容,例如「核心與背部肌群訓練」「伸展與體態覺察」。個案由主管機關認定。
教練有物理治療師執照,健身房廣告可以寫「術後復健課」嗎?
要特別小心。物理治療師法第 12 條把運動治療列為物理治療師業務,第 28 條第 2 項規定非物理治療所不得為物理治療廣告,違反者依第 40 條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健身房不是物理治療所,就算教練本人有執照,用健身房名義宣傳「復健」「運動治療」仍可能被認為是物理治療廣告。是否違規由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有疑問先問所在地衛生局。
只是在 Instagram 自己的帳號放學員前後對比,也算廣告嗎?
以招攬會員為目的的貼文,通常就是在宣傳你的服務。醫療法第 9 條所說的「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所說的「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都不限於付費廣告。社群貼文、限時動態、商家檔案相片與官網,都建議用同一套標準檢查。
這篇可以當成法律意見嗎?
不行。本文整理的是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平交易委員會與 Google、Meta 官方頁面的公開文字,協助你知道要檢查哪些地方,不構成法律意見,也不是健康或運動建議。是否違規由主管機關依個案認定,有疑問請洽所在地衛生局、公平會或專業律師。
參考資料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9 條(醫療廣告定義)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84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85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86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87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第 104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物理治療師法(第 12、28、40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平交易法第 42 條
-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
-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 18 條
- Google Ads 政策說明:保健和藥品
- Google Ads 政策說明:不實陳述或行為:不可靠說詞
- Google Ads 政策說明:個人化廣告的指定目標限制
- Meta 廣告刊登準則:健康與保健(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