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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抽獎活動辦法怎麼寫:平台規範、個資告知與中獎扣繳一次整理

重點摘要
  • Meta〈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政策要求推廣活動遵守法規、提供官方規則與資格條件,參加者要完全免除 Meta 責任並確知活動與 Meta 無關;活動不得要求或獎勵參加者分享、轉貼、標註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宣傳活動。
  • Instagram 推廣活動規範要求官方規則、資格條件與法規遵循,不得不正確標註或鼓勵用戶不正確標註,並要有參加者完全免除 Instagram 責任及活動與 Instagram 無關的聲明。
  • 通知中獎、寄送獎品、列單申報都要蒐集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向當事人蒐集時要告知蒐集者名稱、目的、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方式、當事人權利與不提供的影響。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境內居住個人的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 10%、非境內居住者 20%;境內居住個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免扣繳,但仍要依所得稅法第 89 條列單申報。

粉專貼文沒什麼人看,最直覺的解法就是「辦個抽獎」:按讚、分享、標記三位好友,送一份招牌套餐。真正辦下去才發現一堆問題:這種玩法平台允許嗎?中獎人的姓名電話要怎麼收、收了要放多久?送出去的獎品要不要扣稅、要不要申報?這篇把社群抽獎拆成三關——平台的推廣活動規範、個人資料的告知與保管、中獎所得的扣繳與申報——每一關都對照官方原文,最後附一份可以直接填的活動辦法欄位與活動前後檢查表。

平台規範依 2026 年 10 月查詢 Meta、Instagram、LINE 官方頁面整理(Meta 推廣活動條款以 Internet Archive 2026 年 10 月快照核對,Instagram 推廣活動規範以 2026 年 8 月快照核對),法規依 2026 年 10 月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個案請洽詢律師、會計師或國稅局。

先看全貌:一場抽獎要過的三關

關卡要回答的問題依據
平台規範參加方式可不可以要求按讚、分享、標記好友?辦法裡要放哪些聲明?Meta〈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政策、Instagram 推廣活動規範、Meta 社群守則、LINE 官方帳號指南
個人資料要收哪些資料、怎麼告知、用完怎麼處理?可不可以順便拿來發行銷訊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8、11、19、20 條
中獎所得獎品價值多少要扣繳?不扣繳要不要申報?實物獎品怎麼算?所得稅法第 14、88、89、92 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13 條

三關的順序也是規劃順序:先決定玩法合不合平台規範,再決定要收哪些資料,最後依獎品價值決定稅務流程。三者都要寫進同一份活動辦法,參加者在參加前就看得到。

第一關:三個平台的推廣活動規範對照

Facebook 粉專:不得要求或獎勵分享、標註他人

Meta〈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政策的推廣活動條款,適用於用粉專、社團或活動宣布或管理的競賽、贈獎或抽獎。重點有四項:

  • 遵守法規並公開規則:你要確保活動符合適用的法律規定,例如提供參加者官方規則、公開說明優惠條款與資格條件,以及向相關主管機關登記。
  • 兩段必要聲明:要求參加者(a)完全免除 Meta 的責任,並(b)確知活動絕非由 Meta 贊助、背書或管理,也與 Meta 無關。
  • 不得要求或獎勵宣傳:活動不得要求或獎勵參加者分享、轉貼、標註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宣傳活動。
  • 風險自負:Meta 不會協助你管理活動,用它的服務辦活動要自行承擔風險。

同一份政策還有「資料蒐集」條款:想向跟粉專互動的人蒐集內容或資料時,要先告知對方,對方要明確同意你使用資料,而且要清楚說明蒐集資料的是你、不是 Meta。這條跟後面個資法的告知義務可以一起處理。

另外兩份 Meta 文件也跟抽獎有關。〈社群守則-垃圾訊息〉不允許以現金或與現金等值的贈品交換按讚、追蹤等互動,舉的例子就是「對我的粉絲專頁按讚就有機會獲得獎品」,這部分的整理見粉專按讚和追蹤差在哪。〈內容散播準則〉的「互動誘餌」項目,則把出於特定行動呼籲以外的目的、在貼文中明確要求用戶投票、分享、留言、標註他人或按讚列為一類,說明用戶回饋顯示他們不喜歡這類要求互動的貼文。

Instagram:規則自己負責,不得不正確標註

Instagram 的推廣活動規範(本文依英文版整理,中文用語以畫面為準)寫明,用 Instagram 宣傳或管理推廣活動時,你要為活動的合法運作負責,包括官方規則、優惠條款與資格條件(例如年齡、居住地限制),以及活動與獎品要遵守的規定。另外:

  • 不得不正確標註內容,也不得鼓勵用戶不正確標註,例如不要鼓勵人在不是自己的照片裡標註自己。
  • 活動要包含每位參加者完全免除 Instagram 責任的條款,以及活動絕非由 Instagram 贊助、背書、管理或與其相關的聲明。
  • Instagram 不協助管理活動,也不會建議你是否需要取得用戶內容的使用同意;用它的服務辦活動,風險自負。

Instagram〈推薦內容〉說明也列出可能不符合推薦條件的內容,包括為了以人工方式吸引互動而策動的集體留言。「留言 +1 抽獎」這種玩法即使沒有違反推廣活動規範,也可能影響貼文被推薦給非追蹤者的機會;Instagram 帳號平常怎麼經營,見在地店家 Instagram 經營指南。

LINE 官方帳號:用內建的抽獎型優惠券

LINE 官方帳號的優惠券有「抽獎」領取條件,可以在進階設定中設定中獎機率與中獎人數上限,中獎的人在聊天室拿到優惠券、到店使用,店家不必另外收中獎人的聯絡資料。官方手冊也提醒優惠券按下「儲存」後只能複製、不能再編輯或刪除,辦法與期限要先確認;設定細節見LINE 集點卡與優惠券設定。LINE 官方帳號指南則把違法或不當蒐集、揭露第三人個人資料列為禁止的行為,所以在聊天室請大家「回覆姓名電話參加抽獎」之前,同樣要先做告知。用抽獎帶動加好友的其他官方管道,見LINE 官方帳號好友怎麼增加。

常見玩法判斷表

平台沒有列出「哪些玩法一定可以」,下表是依上述原文整理的判斷,實際以平台最新規定為準:

玩法(示意)對照的規範判斷
分享這篇貼文到個人頁就能參加Meta 推廣活動條款:不得要求或獎勵分享、轉貼不符合
留言標記 3 位好友,多標多一次機會Meta:不得要求或獎勵標註他人;Instagram:不得鼓勵不正確標註不符合(粉專);Instagram 有被認定為不正確標註與集體留言的風險
按讚粉專、追蹤帳號才能抽Meta 社群守則-垃圾訊息:不允許以贈品交換按讚、追蹤不建議
留言「+1」參加互動誘餌;Instagram 推薦內容:策動集體留言不建議
留言回答一個跟店有關的問題(例如最想吃的季節口味)沒有直接禁止,但仍是要求留言的互動可以考慮,不要附加分享、標註、追蹤條件
到店消費或填表單報名,再從名單抽出不涉及分享、標註;要做個資告知較單純
LINE 優惠券的抽獎領取條件平台內建功能,依操作手冊設定較單純
「留 Google 五星評論就能抽」Google 地圖使用者生成內容政策禁止以利益換取評論禁止

抽獎跟評論一定要分開。抽獎資格也是一種利益,用來換 Google 評論同樣違反政策;評論邀請怎麼做才合規,見Google 評論政策整理。

活動辦法範本欄位(示意)

不管在哪個平台辦,活動辦法最好放在貼文說明文字或一個固定網址(官網頁面、粉專置頂貼文),參加前就看得到。下表的店名、日期、獎品都是示意:

欄位要寫什麼範例(示意)
主辦單位店名、營業登記名稱、聯絡方式(示意)小麥手作早午餐,聯絡請私訊粉專
活動期間開始與截止的日期時間,以哪裡的時間戳記為準(示意)11/1 10:00 至 11/14 23:59,以留言時間為準
參加資格年齡、居住地、是否排除員工與親屬年滿 18 歲、獎品可寄送至台灣地址者;本店員工不參加
參加方式只寫一個動作,不附分享、標註、追蹤條件在本貼文留言你最想吃的冬季口味
獎項與數量獎品內容、市價或取得成本、名額(示意)雙人早午餐券 1,200 元 3 名
抽獎方式抽獎時間、怎麼抽、重複留言怎麼算11/15 營業時間公開抽出,每人限中一次,重複留言只算一次
中獎公布與通知在哪裡公布、用什麼方式通知、幾天內回覆粉專公布帳號名稱,並以私訊通知;7 天內未回覆視同放棄
領獎方式與資料要提供哪些資料、為什麼要回覆收件姓名、電話、地址以寄送;獎項價值需申報時另需身分證字號
稅務說明獎項價值與扣繳、申報方式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或列單申報(見下一節)
個資告知個資法第 8 條六項(見後文範本)連到告知全文
平台聲明免除平台責任、活動與平台無關本活動與 Meta/Instagram 無關,亦非其贊助、背書或管理;參加者同意完全免除 Meta/Instagram 之責任
變更與取消遇到不可抗力或違規參加時怎麼處理以不正當方式參加者取消資格;活動變更將於本貼文公告

規則寫得越具體,抽完之後的爭議越少。最常見的客訴是「我有留言為什麼沒算」「截止時間到底是幾點」,這兩欄要寫到沒有解讀空間。

第二關:中獎人的個人資料

哪些是個人資料、什麼時候要告知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把姓名、聯絡方式、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的資料都列為個人資料;中獎人的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都是。店家是非公務機關,第 19 條要求蒐集要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例如經當事人同意,或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的關係並已採取適當安全措施。第 8 條則規定向當事人蒐集時要明確告知:

  1. 蒐集者名稱(店名或營業登記名稱)。
  2. 蒐集的目的(例如通知中獎、寄送獎品、辦理所得申報)。
  3. 個人資料的類別(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
  4. 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保存到何時、會不會交給物流業者、是否提供給稽徵機關)。
  5. 當事人可行使的權利及方式(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
  6. 不提供時對其權益的影響(例如無法寄送獎品)。

第 8 條第 2 項列有可以免告知的情形,其中一款是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為了列單申報而收的身分證字號可能屬於這種情況,但把告知寫進活動辦法並不麻煩,比事後解釋穩當。

只收必要的、只用在原本目的

  • 參加階段不收資料。留言參加的活動,參加階段只看得到帳號名稱,不需要請每個人留電話;只向中獎人私訊要寄送資料。
  • 公布中獎名單只用帳號名稱。不要公布中獎人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截圖私訊對話時也要遮蔽。
  • 不要順便拿來行銷。第 5 條要求蒐集、處理、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在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想把參加者加入行銷名單,要另外取得同意;用個資行銷時,首次行銷要提供拒絕的方式,對方拒絕就要停止。
  • 用完就處理。第 11 條規定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寄完獎品、完成申報後,把聊天截圖、地址清單一起清掉,需要依法保存的申報資料另外保管。
  • 參加資格與年齡。民法規定滿 18 歲為成年,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依年齡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或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獎品是酒類或活動對象不適合未成年時,資格直接寫年滿 18 歲比較單純。

店裡其他管道(預約表單、LINE 會員、紙本集點卡)的個資怎麼收、怎麼保管,整理在店家蒐集顧客資料的個資檢查表。

個資告知範本(示意)

(示意)小麥手作早午餐為辦理「冬季口味留言抽獎」,向中獎人蒐集姓名、電話、寄送地址;獎項價值依法須列單申報時,另蒐集身分證統一編號與戶籍地址。資料僅用於通知中獎、寄送獎品與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申報,寄送資料會提供給配送業者,於獎品寄達後 30 天內刪除;申報資料依稅法規定保存。你可以向本店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請私訊粉專提出。不提供寄送資料將無法寄送獎品;不提供申報所需資料,本店將無法完成領獎手續。本活動與 Meta 無關,亦非由 Meta 贊助、背書或管理。

保存天數是店家自己訂的示意值,寫出來的就要做到。正式文字建議請法律專業人士看過。

第三關:中獎所得的扣繳與申報

中獎是哪一類所得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都屬之,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的成本准予減除。同條也規定所得如為實物,以取得時政府規定的價格計算,未經政府規定者以當地時價計算——所以送的是餐券、商品、體驗課,一樣是中獎人的所得。第 88、89 條把事業給付的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列為要扣繳的所得,扣繳義務人包含事業;有營業登記的店家辦抽獎,通常就是扣繳義務人,個人名義經營的帳號是否適用,依個案洽詢國稅局。

扣繳率與門檻

中獎人扣繳率門檻與例外出處
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全額 10%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者免予扣繳(換算約為獎項 20,000 元以下);同一人全年給付合計不超過 1,000 元者,得免列單申報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7 款、第 13 條
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全額 20%沒有每次 2,000 元的免扣繳規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3 條第 7 款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幸運中獎〉的說法是:給獎單位必須按中獎的獎金或給付獎品的成本金額扣繳 10%,國內居住的個人中獎金額未達 2 萬 10 元者得免扣繳;非國內居住者一律按給付額扣繳 20%;得獎人要把中獎金額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免扣繳不等於免申報:所得稅法第 89 條第 3 項規定,因未達起扣點而未扣繳的所得,仍要在每年 1 月底前列單申報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並在 2 月 10 日前填發免扣繳憑單(1 月遇連續 3 日以上國定假日時分別延至 2 月 5 日、2 月 15 日)。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方面,健保署實務手冊列出的保險對象補充保費項目是高額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收入六類,機會中獎不在其中;這部分沿用付網紅業配費要扣繳嗎一文的查證,該文也整理了付款給網紅時的扣繳流程。

扣繳試算(示意)

以下假設獎品以店家取得成本計算、中獎人資料齊全,金額只是示意:

獎項價值(示意)中獎人應扣繳稅額要做的事
800 元餐券境內居住個人800 × 10% = 80 元,不超過 2,000 元,免扣繳同一人全年合計不超過 1,000 元,得免列單申報,不必收身分證字號
5,000 元商品境內居住個人500 元,免扣繳次年 1 月底前列單申報,2 月 10 日前填發免扣繳憑單
20,000 元課程境內居住個人2,000 元,不超過 2,000 元,免扣繳同上,列單申報
30,000 元家電境內居住個人3,000 元,要扣繳次月 10 日前繳庫,次年 1 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2 月 10 日前填發
5,000 元商品非境內居住個人5,000 × 20% = 1,000 元,要扣繳代扣稅款之日起 10 日內繳庫並開具扣繳憑單申報核驗

繳庫與申報時程依所得稅法第 92 條。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扣繳時,第 114 條規定會限期責令補繳並補報扣繳憑單,按應扣未扣稅額處一倍以下罰鍰,逾期未補繳者處三倍以下罰鍰。

實物獎品的稅款怎麼收

現金獎金可以直接從獎金裡扣,實物獎品沒辦法「扣一部分」。超過扣繳門檻的實物獎品,活動辦法要事先寫清楚稅款由誰負擔:例如「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交應扣繳稅款」,或由店家吸收。店家代為負擔時,代負擔的稅款是否也要算進中獎人的所得,官方公開資料沒有針對小型抽獎的說明,請依個案洽詢國稅局。不論哪一種,都不要在通知中獎時要求對方先匯款:財政部提醒給獎單位是在領取獎金或獎品時才代扣,不會要求先匯款扣繳,這樣的通知很容易被當成詐騙。

小店最省事的做法:把每個獎項的價值控制在你願意處理的範圍內。全年給同一人不超過 1,000 元,可以免列單申報;超過 1,000 元但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不用扣但要列單;超過才進入扣繳流程。決定獎品前先想好要不要收身分證字號。

贈獎額度:小店幾乎碰不到

公平交易法第 23 條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的方法爭取交易機會,〈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把贈獎定義為事業為爭取交易機會、以抽籤或其他射倖方式無償提供的獎金或商品服務,最大獎項金額不得超過 500 萬元,全年贈獎總額依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訂上限(銷售金額 7 億 5 千萬元以下者為 1 億 5 千萬元)。在地小店的抽獎通常遠低於這些數字,但「消費滿額抽獎」屬於這個範圍,知道有這條就好。

活動前後檢查表

時間點檢查項目是/否
規劃參加方式只有一個動作,沒有要求或獎勵分享、轉貼、標註他人、按讚追蹤□
規劃抽獎資格沒有跟 Google 評論、打卡評價綁在一起□
規劃每個獎項的價值與取得成本已記下,對照扣繳門檻決定要不要收身分證字號□
發文活動辦法包含期間、資格、參加方式、獎項、抽獎方式、公布與領獎、稅務說明□
發文有個資告知(第 8 條六項)與平台免責聲明□
抽獎依辦法公開抽出,留下抽獎紀錄(時間、名單截圖、抽獎方式)□
公布只公布帳號名稱;中獎通知不要求先匯款□
領獎只收辦法寫的資料;超過門檻的依規定扣繳,未扣繳的記入次年 1 月列單申報□
結束寄送資料、截圖在告知的期限內刪除;申報資料另外保管□
結束沒有把參加者名單轉成行銷名單;要行銷的已另外取得同意並提供拒絕方式□

常見錯誤

錯誤問題在哪怎麼改
照抄別人的「按讚+分享+標記好友」Meta 推廣活動條款不允許要求或獎勵分享、標註他人改成單一參加動作,或改用表單、LINE 優惠券抽獎
辦法只寫「詳情請私訊」參加者看不到規則,爭議時沒有依據;平台要求提供官方規則辦法全文放在貼文或固定網址
公布中獎人全名與手機末碼超出通知中獎的必要範圍只公布帳號名稱,私訊通知
抽完把名單匯入群發名單目的外利用,行銷要另外取得同意行銷名單另外招募,首次行銷附拒絕方式
送實物就以為不用申報實物以時價或取得成本計算,仍是中獎人的所得依獎項價值對照扣繳與列單門檻
通知中獎時請對方先匯稅金給獎單位在領獎時代扣,先匯款容易被當成詐騙辦法寫明稅款在領獎時處理

需要協助的時候

抽獎能帶來一波互動,但不會取代平常的內容;活動結束後粉專沒有值得追蹤的東西,新追蹤者很快就會流失。如果你希望有人協助規劃全年的社群內容與活動檔期,可以參考捷萊的社群經營與口碑服務;活動的獎品若是 LINE 優惠券或集點卡,帳號的設定與群發也可以參考LINE 官方帳號代管服務。活動辦法中的法律與稅務文字,仍建議由律師、會計師確認。

常見問題

粉專抽獎可以要求「分享貼文+標記 3 位好友」嗎?

依 Meta〈粉絲專頁、社團和活動〉政策的推廣活動條款,活動不得要求或獎勵參加者分享、轉貼、標註他人,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宣傳活動,所以「分享+標記好友才能參加」或「多分享一次多一次機會」都不符合規定。2026 年 10 月查詢官方頁面,以 Meta 最新公告為準。

抽中一份價值 3,000 元的餐券,店家要扣稅嗎?

如果中獎人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機會中獎按給付全額扣繳 10%,3,000 元的應扣繳稅額是 300 元,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者免予扣繳」,這筆不用扣,但仍要依所得稅法第 89 條在次年 1 月底前列單申報;同一人全年合計不超過 1,000 元的,得免列單申報。獎品價值怎麼認定,依個案洽詢國稅局。

抽獎要先跟中獎人拿身分證字號嗎?

只有需要列單申報或開立扣繳憑單時才需要。所得稅法第 89 條規定列單申報的內容包含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獎品小到全年不超過 1,000 元、得免列單申報時,就不必收身分證字號。要收時,活動辦法裡先寫清楚用途與保存方式。

中獎要先匯稅金才能領獎,這是真的嗎?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幸運中獎〉提醒,給獎單位在領取獎金或獎品時才會代扣繳所得稅並給扣繳憑單,不會要求先匯款扣繳。店家通知中獎時也應避免要求先匯款,以免被誤認為詐騙;實物獎品的稅款怎麼處理,寫進活動辦法並當面或在領獎時辦理。

這篇可以當成法律或稅務意見嗎?

不行。本文整理 2026 年 10 月查詢的 Meta、Instagram、LINE 官方頁面與全國法規資料庫、財政部公開資料,協助店家知道辦活動前要確認什麼,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個案請洽詢律師、會計師或國稅局。

想知道你的店 差在哪裡?

把店名或 Google 地圖連結傳給我們,先看現況再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