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法第 36 條、律師倫理規範第 37 條、會計師法第 46 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總綱第 16 條與記帳士法第 17 條都規定了保密義務;律師倫理規範第 15 條另要求事務所督導聘僱人員不得洩漏業務上知悉的秘密,負責回 LINE 的行政人員也在範圍內。
- 律師倫理規範第 31 條把「依信賴關係接受諮詢」後與該事件利害相衝突的案件列為不得受任,第 36 條把限制擴及同事務所律師;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一號要求接受新客戶前辨認利益衝突並留下書面紀錄。所以 LINE 上先收當事人與對造姓名做衝突檢查,確認後再談案情。
-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寫明,未購買聊天進階方案時只能檢視 183 天內的聊天記錄、無法備份;購買後可檢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五年內的記錄,但備份只含文字,圖片、影片、音檔要自行到聊天室下載。
- 律師卷證保存(律師倫理規範第 42 條)、地政士業務紀錄簿(地政士法第 25 條)、記帳士簿冊(記帳士法第 16 條)都有各自的保存期限,LINE 聊天室不能取代事務所自己的檔案;本文是條文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
事務所開了 LINE 官方帳號,本來只想讓客人方便預約,結果第一則訊息就是一大段案情:對方是誰、欠了多少錢、哪天簽的約,後面再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和合約照片。行政人員不知道該不該回,律師或會計師也不確定這算不算已經「接受諮詢」。LINE 對客人來說是最順手的管道,對事務所來說卻同時牽涉三件事:保密義務、利益衝突檢查、紀錄保存。這篇依律師、會計師、地政士與記帳士的條文,加上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的功能說明,整理一套把 LINE 當作「預約入口」而不是「案件收件匣」的流程,附自動回應範本與上線前檢查表。
法條、公會規範與 LINE 功能說明皆為 2026 年 10 月查詢官方頁面。本文是條文整理,不是法律意見;保密與利益衝突的個案判斷以所屬公會的見解為準。事務所的商家檔案怎麼建,見律師、會計師事務所的商家檔案;被留負評時回覆的保密界線,見律師、會計師被留負評怎麼回。
先看條文:LINE 諮詢會碰到哪些義務
LINE 只是一種通訊工具,法規沒有直接禁止事務所使用。但透過 LINE 收到的內容,仍然落在各職業既有的保密與利益衝突規定裡。以下只列我們在原文中確認到、跟 LINE 收件直接相關的條文:
| 職業 | 依據 | 條文要點 | 跟 LINE 收件的關係 |
|---|---|---|---|
| 律師 | 律師法第 36 條 | 律師有保守其職務上所知悉秘密之權利及義務 | LINE 上收到的案情屬於職務上知悉的內容 |
| 律師 | 律師倫理規範第 37 條 | 對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有限定的例外) | 聊天室的存取權限、截圖轉傳都要管 |
| 律師 | 律師倫理規範第 15 條 | 負有監督或管理權限的律師,應督導聘僱人員不得洩漏或利用業務上知悉之秘密 | 回 LINE 的行政人員也在範圍內 |
| 律師 | 律師法第 34 條、律師倫理規範第 31 條、第 36 條 | 曾受相對人委任或與其商議而予以贊助的事件不得執行職務;依信賴關係接受諮詢後,與該諮詢事件利害相衝突的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事件不得受任;限制原則上擴及同事務所律師 | 在 LINE 上聽完完整案情,可能就已經形成諮詢關係 |
| 會計師 | 會計師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5、11 款 | 不得對與本人有利害關係之事件執行業務;未得委託人等許可不得洩漏業務上之秘密 | 帳務、扣繳憑單照片屬於業務上的秘密 |
| 會計師 | 職業道德規範總綱第 16 條 | 應嚴守因專業及業務關係所獲知之秘密,非經委託人同意、依專業準則或法令規定者外不得洩露 | 同上 |
| 會計師 | 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一號第 6、8 條 | 接受新客戶委任、承接新案件前,應採取適當措施辨認可能的利益衝突;有效的辨認程序應建立書面紀錄 | LINE 收件流程要有一個「先辨認衝突、留下紀錄」的步驟 |
| 地政士 | 地政士法第 26 條 | 受託辦理業務不得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業務上應盡之義務 | 地政士法沒有獨立的保密條文;地政士倫理規範第 12 條要求受託案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切實嚴守秘密 |
| 記帳士 | 記帳士法第 17 條第 1 款 | 未經委任人之許可,不得洩漏業務上之秘密 | 同會計師 |
| 所有事務所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6、8、19 條 | 蒐集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為特種個資,原則不得蒐集;向當事人蒐集時要告知六項事項;非公務機關蒐集要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 | LINE 上只收預約需要的資料;判決書、病歷、前科資料不要請客人傳進聊天室 |
會計師與律師的規範都有「先辨認衝突」的設計,地政士常同時受買賣雙方委託辦理登記,是否構成衝突要依個案與公會見解判斷,所以下面的流程對地政士主要用在保密與文件收取。個資法的告知範本、保管與刪除做法,整理在店家蒐集顧客資料的個資檢查表;114 年 11 月修正的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本文以現行有效條文為準。
LINE 官方帳號有哪些功能可以用
設計流程之前,先確認後台有哪些工具。以下依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與常見問題整理(介面名稱以後台畫面為準):
| 功能 | 手冊說明 | 在事務所收件的用途 |
|---|---|---|
| 回應模式:聊天 | 在「設定」的「回應設定」開啟聊天,就能一對一回覆;聊天模式下可以設定營業時間使用自動回覆訊息 | 上班時間由人回覆,下班時間自動送出固定說明 |
| 加入好友的歡迎訊息 | 可設定最多 5 則,可放文字、圖文訊息、問卷等格式 | 客人一加好友就先看到「LINE 上不提供個案意見」的說明 |
| 自動回應訊息(關鍵字) | 好友輸入特定關鍵字時自動發送訊息;符合關鍵字時以關鍵字回應優先;每則可設最多 5 個對話框,可設定發送期間 | 「預約」「費用」「文件」「地址」等常見問題用固定答案回覆 |
| 圖文選單 | 聊天室下方可點擊的選單,每格可設定網址、文字等動作 | 把預約表單、交通資訊、收費說明放成按鈕,引導客人不要直接打案情 |
| 聊天室狀態與負責人員 | 可把聊天室設為「待處理」或「處理完畢」;可指定負責人員,但非負責人員仍可回覆 | 標出哪些人在等衝突檢查、哪些已轉成正式預約 |
| 聊天標籤 | 未購買聊天進階方案時,一個聊天室最多 1 個標籤,總標籤數上限 5 個;購買後一個聊天室最多 30 個、總數 300 個 | 5 個標籤剛好可以對應收件階段,例如「待衝突檢查」「已預約」「已委任」「未受任」「不處理」 |
| 聊天記錄保存 | 未購買聊天進階方案:可檢視六個月內(183 天)的記錄,無法備份;購買後:可檢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五年內(1,830 天)的記錄,備份只含文字訊息 | LINE 不是長期檔案室,重要內容要另外轉存 |
| 群組聊天室 | 文字保留六個月(進階方案五年),圖片、音檔、影片保留兩週,檔案只保留一週 | 不要用群組收客戶文件 |
| 權限管理 | 管理員可新增管理員或操作人員,邀請網址 24 小時內有效、只能使用一次;每個帳號最多 100 名成員;可從帳號中刪除管理成員 | 律師或會計師保留管理員,行政人員用操作人員;離職當天移除 |
圖文選單的版型、尺寸與按鈕動作,細節見LINE 圖文選單怎麼規劃。
收件流程:把 LINE 當成預約入口
流程的核心只有一句話:LINE 上只處理「你是誰、要找誰、什麼時候來」,案情與文件等衝突檢查通過、確認要承接之後,再用事務所自己的管道處理。拆成五個階段:
| 階段 | LINE 上收什麼 | 不在 LINE 上收什麼 | 聊天標籤(示意) |
|---|---|---|---|
| 1. 加好友 | 不收任何資料,只送歡迎訊息 | — | — |
| 2. 初步分類 | 想詢問的大類別(例如家事、勞資、稅務申報、繼承登記)、希望聯絡的方式 | 事件經過、金額、對方說了什麼 | 待衝突檢查 |
| 3. 利益衝突檢查 | 本人姓名或公司名稱、對方當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其他相關人 | 任何證據、文件照片 | 待衝突檢查 |
| 4. 預約 | 可以的時段、到所或線上面談 | 身分證件、合約、帳冊、判決書 | 已預約 |
| 5. 委任或不受任 | 委任後的進度通知(不含案件內容),或不受任的通知 | 案件討論改到面談、電話或事務所的正式管道 | 已委任/未受任 |
第 3 階段為什麼要放在案情之前
律師倫理規範第 31 條第 1 項第 1 款,把「依信賴關係或法律顧問關係接受諮詢,與該諮詢事件利害相衝突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列為不得受任;第 36 條規定這類限制原則上及於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換句話說,如果對造先在 LINE 上把細節講完,事務所後來可能就難以承接原本客戶的案子,整個事務所的律師也可能一起受限。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一號第 6 條則要求在接受新客戶委任、承接新案件或建立新業務關係之前,辨認所涉及各方的利益與關係;第 8 條要求辨認程序建立書面紀錄。
所以衝突檢查只需要「姓名與對方是誰」,不需要事件細節。事務所查完內部的委任與諮詢紀錄後,再決定要不要約面談。這一步怎麼記錄、誰有權決定,屬於事務所內部的程序,請依公會見解與事務所規模自行訂定。
行政人員的回覆界線
- 可以回:事務所地址、營業時間、預約方式、面談要準備的文件清單、收費的計算方式(以事務所公開的說明為準)。
- 不要回:「這種情況應該會贏」「這筆可以不用報稅」「這樣過戶沒問題」這類對個案的判斷。律師倫理規範第 28 條要求法律意見要坦誠告知、不得誤導委任人為不正確的期待,第 29 條規定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由不具資格的人員在 LINE 上回答,風險更高。
- 看到敏感資料時:客人主動傳來病歷、前科、身分證照片,不要轉傳到其他聊天室或個人手機,依事務所的規定處理,並回覆固定範本請對方改用正式管道。
自動回應範本(示意)
以下範本的事務所名稱、時間與管道皆為虛構,請依你的實際狀況與公會見解調整。自動回應會一律送出,所以內容只放事務所資訊與流程,不放任何個案判斷。
加入好友的歡迎訊息
謝謝你加入大安和平法律事務所(示意)。這個 LINE 帳號用來預約諮詢與通知時間,不在 LINE 上提供個案的法律意見。為了先確認本所能否承接(利益衝突檢查),請先不要傳送事件經過、證據或證件照片。需要預約時,請點下方選單的「預約諮詢」,或回覆你的姓名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我們確認後會在上班時間回覆你。蒐集資料的目的與方式,請見選單中的「個資告知」。
非營業時間
目前是非營業時間(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示意)。你的訊息已收到,會在下一個上班日依序回覆。若有法院或機關的期限即將屆滿,請直接撥打事務所電話,不要只留 LINE 訊息。
客人直接傳來案情時(人工貼上的固定句)
謝謝你說明。依本所的流程,在確認沒有利益衝突之前,我們不會就個案內容提供意見,也請你先不要再傳送細節或文件。請回覆:一、你的姓名(或公司名稱);二、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稱)。確認可以承接後,會與你約面談時間,屆時再詳細了解。
客人傳來證件或文件照片時
收到你傳的檔案。為了保護你的資料,本所不透過 LINE 收取證件與案件文件,請在面談時攜帶正本,或在確認委任後使用本所提供的收件方式。LINE 聊天室中的檔案只會保留一段時間,不適合當作文件存放的地方。
關鍵字「費用」
本所的收費方式與計算說明請見官網「收費說明」頁(連結示意)。實際費用要在了解案件內容、確認委任範圍後,以書面報價或委任契約為準。
律師倫理規範第 39 條規定,律師應於成立委任關係時向委任人明示酬金數額或計算方法,且以文字說明為宜。LINE 上可以先附上計算方式的說明頁,正式金額寫在委任契約裡。
報稅季的收件公告與 LINE 自動回應怎麼排時間,另見會計師事務所報稅季怎麼準備。
文件改用什麼管道收
法規沒有指定事務所一定要用哪一種方式收文件。比較的重點是:誰能看到、保存在哪裡、多久之後怎麼處理。以下是常見選項的檢查重點:
| 管道 | 要先確認的事 |
|---|---|
| 面談時攜帶正本,由事務所影印或掃描 | 收到文件要開收據(地政士法第 24 條規定接受委託人文件應掣給收據);掃描檔存在哪個資料夾、誰有權限 |
| 事務所自有網站的上傳表單 | 表單要說明蒐集目的與保存期間;上傳的檔案存在哪裡、誰能下載;表單通知信是否會把附件轉寄到個人信箱 |
| 電子郵件 | 使用事務所網域的信箱,不用個人信箱;是否加密或設定密碼;離職人員信箱如何交接 |
| 掛號郵寄 | 收件人與簽收紀錄;正本歸還的時間與方式(律師倫理規範第 38 條規定保管的物品應於事件完畢後或依當事人指示時立即返還) |
預約表單要收哪些欄位、告知事項怎麼寫,可以參考個資檢查表那篇的表單範本;官網要怎麼放預約與收費說明,整理在店家官網必備頁面檢查表。
紀錄保存:LINE 不是事務所的檔案室
LINE 聊天記錄的保存期限是平台訂的,事務所自己的保存義務是法規或契約訂的,兩者不一樣,也不會自動對齊:
| 項目 | 保存期限 | 依據 |
|---|---|---|
| LINE 官方帳號一對一聊天(未購買進階方案) | 可檢視 183 天,無法備份 |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聊天 |
| LINE 官方帳號一對一聊天(聊天進階方案) | 可檢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五年內,備份只含文字;圖片、影片、音檔要自行到聊天室下載 | 聊天進階方案常見問題 |
| 律師的受任事件卷證 | 委任關係結束後二年內保存 | 律師倫理規範第 42 條 |
| 律師的廣告紀錄 | 廣告行為終了起三年內 | 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 3 條 |
| 地政士業務紀錄簿 | 至少十五年 | 地政士法第 25 條 |
| 記帳士執業簿冊 | 五年 | 記帳士法第 16 條 |
| 個人資料 | 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除外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第 3 項 |
實務上可以這樣分:
- 受任的案件:聊天室裡跟案件有關的重要內容(例如客人自述的時間點、對方的聯絡方式)在面談後整理進事務所卷宗;客人在 LINE 傳來的檔案,下載存進卷宗後,就不要再把聊天室當作存放處。
- 未受任的詢問:依事務所內部規定決定保留到什麼時候。衝突檢查用到的姓名紀錄,事務所可能需要保留,作為日後辨認衝突的依據,保留範圍與期限請依公會見解訂定。
- 單純的預約與交通詢問:沒有保存需要的,依個資法第 11 條在目的達成後處理;後台的「刪除聊天室」功能刪除後是否可以復原,請先在後台確認再操作。
不要把 183 天當成「時間到就自動合規」。LINE 看不到記錄,不代表事務所已經依法處理;反過來,事務所需要保存的內容,也不會因為 LINE 保留五年就算已經保存。保存責任在事務所自己身上。
權限與人員:誰可以看到聊天室
- 管理員至少兩位自己人。由主持律師或會計師擔任管理員,行政人員使用操作人員權限;不要讓唯一的管理員是外包廠商或已離職的人。
- 人員異動當天處理權限。權限管理可以把管理成員從帳號中刪除,刪除後對方無法再登入這個帳號。
- 保密約定寫下來。律師倫理規範第 15 條要求督導聘僱人員不得洩漏業務上知悉的秘密;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一號第 12 條列出的保密措施包括限制存取客戶檔案的政策與程序、事務所員工與合夥會計師簽署的保密條款。回 LINE 的人員,也應該在這份約定裡。
- 不要用個人 LINE 帳號接案。員工個人帳號裡的對話,事務所無法集中管理,也無法在人員離職時收回。
- 帳號安全。帳號被盜或被停用時,聊天室裡的資料也一起面臨風險,處理步驟見LINE 官方帳號被停用或被盜怎麼辦。
上線前檢查表
| 檢查項目 | 完成 |
|---|---|
| 歡迎訊息已說明 LINE 只用來預約、不提供個案意見,並請客人先不要傳案情與證件 | □ |
| 非營業時間的自動回覆已設定,並提醒有期限的事件改用電話 | □ |
| 圖文選單有「預約諮詢」「交通資訊」「收費說明」「個資告知」等按鈕 | □ |
| 衝突檢查只收本人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檢查方式與紀錄方式已在事務所內部訂好 | □ |
| 行政人員有「客人傳案情」「客人傳證件」的固定回覆句,知道哪些問題不能回答 | □ |
| 文件收取改用面談、事務所網站表單、事務所信箱或郵寄,各自的存放位置與權限已確認 | □ |
| 聊天標籤已對應收件階段(未購買進階方案時總數最多 5 個) | □ |
| 已決定要不要購買聊天進階方案,並知道沒有購買時只能檢視 183 天、無法備份 | □ |
| 受任案件的聊天內容與檔案,有固定時間轉存進事務所卷宗 | □ |
| 管理員至少兩位自己人,行政人員使用操作人員權限,離職流程包含移除 LINE 權限 | □ |
| 沒有使用群組聊天室收文件,也沒有員工用個人 LINE 帳號接案 | □ |
| 保密與衝突檢查的做法有疑慮的部分,已向所屬公會確認 | □ |
專業服務整體的線上經營重點,包括商家檔案、官網與評論,整理在專業服務產業頁;打算用 Google 廣告接案的事務所,廣告文案的規範對照見律師、會計師、記帳士能下 Google 廣告嗎。
需要協助的時候
LINE 官方帳號的收件流程,一開始把歡迎訊息、自動回應、圖文選單和權限設定好,之後行政人員照範本回覆即可。捷萊的LINE 官方帳號代管一般方案為 NT$12,000/月、全代理 NT$25,000/月;只需要設計的話,LINE 官方帳號設計的圖文選單為 NT$2,500、建置+設計為 NT$15,000,其他服務見方案價格頁。保密與利益衝突的判斷請以所屬公會為準;如果你想先確認事務所目前的帳號設定,可以加 LINE 傳帳號名稱與目前的歡迎訊息,我們先看現況再回覆。
常見問題
客人在 LINE 一開口就把整個案情打出來,該怎麼回?
先不要回應案情內容,用固定範本說明事務所在接受委任前需要先做利益衝突檢查,請對方只提供自己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稱,確認可以承接後再約時間詳談。律師倫理規範第 31 條把依信賴關係接受諮詢後與該事件利害相衝突的案件列為不得受任,第 36 條把限制擴及同事務所的律師,先查衝突再聽細節比較穩當;個案判斷請以所屬公會見解為準。
LINE 官方帳號的聊天紀錄會保存多久?
依 2026 年 10 月查詢的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未購買聊天進階方案時可以檢視六個月內(183 天)的聊天記錄,無法進行備份;購買聊天進階方案後,可以檢視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五年內(1,830 天)的記錄並備份,但備份只限文字訊息,圖片、影片、音檔要自行到聊天室下載。群組聊天室的圖片、影片保留兩週,檔案只保留一週。
可以在自動回應裡回答「這種情況大概會怎麼判」嗎?
不建議。自動回應會對所有傳關鍵字的人送出同一段內容,無法確認對方的完整情況,也還沒做利益衝突檢查。律師倫理規範第 28 條要求律師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不得誤導委任人為不正確的期待,第 29 條規定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自動回應只寫事務所資訊、預約方式與要準備的資料清單即可。
行政人員幫忙回 LINE,也要守保密義務嗎?
要。律師倫理規範第 15 條規定,事務所中負有監督或管理權限的律師,應督導所聘僱的人員不得洩漏或利用業務上知悉之秘密;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一號第 12 條也把員工簽署保密條款、限制存取客戶檔案列為保密措施。實務上可以讓行政人員使用操作人員權限,離職當天就從權限管理移除。
這篇可以當作法律意見嗎?
不行。本文整理 2026 年 10 月查詢的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會計師法、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地政士法、記帳士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與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原文,協助事務所規劃 LINE 的收件方式;保密與利益衝突的個案判斷,請以所屬公會與主管機關的見解為準。
參考資料
- 臺北市政府:地政士倫理規範(97 年修訂)
- 全國法規資料庫:律師法
- 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倫理規範
- 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推展業務規範
- 全國法規資料庫:會計師法
-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一號總綱、第十一號利益衝突)
- 全國法規資料庫:地政士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記帳士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114 年 11 月 11 日修正,部分條文尚未施行)
- LINE for Business 操作手冊:聊天
- LINE for Business 常見問題:聊天進階方案
- LINE for Business 操作手冊:自動回應訊息
- LINE for Business 操作手冊:設定歡迎訊息
- LINE 官方帳號操作手冊:權限管理


